农产品供应链的金融支持研究
供应链金融是指商业银行对一个产业链中的单个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顺畅,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的协作,构筑商业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
中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之路走过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现代化农产品供应链的发展带动了农村小企业的发展,增加了对资金的需求。我国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尚不完善,存在着供给和需求的严重不平衡,因此本文从供应链的角度出发,研究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的金融支持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
从我国农村金融的宏观形势来说,供给总体而言是不足的。首先,农村政策性金融发展不到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无法充分发挥支农功能,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其次,农村商业金融非农化发展,工、农、中、建四家商业银行撤并县及县以下分支机构,收缩农村业务,致使农村商业金融机构数目锐减。再次,农村合作金融发展难度大,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化、非农化倾向严重,据银监会统计,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资本充足率只有2.35%,远低于8%的正常标准。另外,农村民间金融发展受限制,农村小额信贷发展不规范,贷款资产回报率低,服务规模小。在农产品供应链的融资方面,金融机构应该为其“量身定做”各项金融创新业务。
二 、供应链金融下的融资模式研究
供应链金融是指商业银行对一个产业链中的单个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顺畅,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的协作,构筑商业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有以下三种:
1.采购阶段的保兑仓融资模式
处于供应链下游的农业小企业往往需要向上游供应商预付账款,才能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可以运用保兑仓业务进行融资,这种融资模式是在上游核心企业承诺回购的前提下,农业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向商业银行申请质押贷款,由商业银行控制其提货权为条件的融资业务。该业务除了需要处于上游供应商、下游制造商和银行参与外,还需要第三方物流的参与,其作用主要是负责对质押物品的评估和监管。
2.运营阶段的融通仓模式
农业小企业的特点决定其固定资产比例较小,存货等动产比例较大,无法获得大规模的不动产抵押贷款,因此可以采用存货融资模式(融通仓模式),即商业银行委托物流企业对农业小企业提供的动产进行价值评估,动产状况符合质押条件的,银行核定贷款额度,与其签订动产质押合同,与核心企业签订回购协议,与物流企业签订仓储监管协议。
3.销售阶段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处于供应链上游的农业小企业往往存在不能及时收到购货方货款的情况,售货方可用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债权企业、债务企业和银行都要参与其中,且债务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的作用。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债务企业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商业银行同时要对该企业进行风险评估,了解下游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
三、开展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面临的风险
1.自然风险
由于农业生产对自然力的依赖比较明显,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农村生产经营将受到影响,可能将风险转嫁到农村的金融体系。同时我国尚未建立起农业保险、农业风险转移、补偿等机制,因此农产品面临着较大的自然风险。
2.物流风险
农产品属于易腐易逝产品,在物流过程中需采取各种措施来防止其腐烂变质,这就增加了农产品的物流成本。另外农产品供应链的大部分处于农村地区,虽然现今农村运输设施已大幅度改良,但仍无法满足农产品供应链的需要。
3.市场风险
以农产品作为抵押,银行面临着农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强,受国际农产品价格的影响,会使市场价格波动较大,这样就会使银行信贷风险加大。同时,农产品市场信息极为分散,难于全面把握市场供求信息及竞争者、合作者的信息。
4.信用风险
包括农产品企业融资信用不足、偿还能力有限和财务信用缺失等方面。农产品企业通常在银行的信用等级不高,偿还能力也有限,银行在对其办理贷款融资的时候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有些农产品企业为获得贷款融资,可能会提供一些虚假的财务信息,进一步加大了信用风险。
四、保障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措施
1.发展农业保险
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国家都发展了农业保险或农业信贷保险,我国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自己的农业保险体系。如围绕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相结合的基本框架,合理设定补贴机制,促进保险和再保险相结合。短期内,在农业保险严重缺失、商业性保险难以进入的情况下,可考虑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的模式,立足市场原则,辅之以国家政策扶持,建立起多元化农业保险经营体系。
2.加强物流监管
物流企业在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中主要提运输、仓储及监管等服务。为此,应加快对物流企业基础设施和技术方面的建设,减少中间环节,缩短供应链长度;运用先进的货物保管技术,减少货物毁损;加快信息技术建设,实现实时监控,提高对风险的反应和处理效率。
3.进行期货套期保值
为防范市场风险,银行、融资企业和期货公司可以签订三方协议,企业按银行要求对其货押类业务项下的质押商品进行套期保值,并同意银行通过期货公司对其套期保值保证金账户进行监控。银行要求期货公司定期提供客户交易情况,不仅控制了所质押的商品现货,而且为该商品建立了套期保值头寸,并有效控制了企业的保证金账户资金,将可能产生的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