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司参赞江伟解读上半年商务领域形势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参赞江伟就上半年我国外贸运行特点、全年进出口走势等内容答问,他表示,今年中国经济增长目标定为7.5%,作为国民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外贸方面也制定了7.5%的年增长目标。但是,上半年的外贸增长速度没有达标,所以在接下来的6个月里,外贸平均增长率必须要达到13%以上,才能完成全年增长任务。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参赞江伟分析我国情况
7月30日消息,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参赞江伟就上半年我国外贸运行特点、全年进出口走势等内容答问,他表示,今年中国经济增长目标定为7.5%,作为国民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外贸方面也制定了7.5%的年增长目标。但是,上半年的外贸增长速度没有达标,所以在接下来的6个月里,外贸平均增长率必须要达到13%以上,才能完成全年增长任务。
以下是具体内容:
主持人:上半年我国外贸运行有什么特点?
江伟:今年以来,受外需不振、企业综合成本上升、去年异常贸易垫高基数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我国外贸发展面临的形势复杂严峻。按美元计价,1-4月,进出口和出口分别下降0.5%和2.3%,进口增加1.4%。5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各部门、各地方陆续出台配套措施,政策效应提振了企业信心,加上美欧日等主要市场进口需求逐渐回升,高基数因素影响逐渐减弱,进出口增速开始企稳回升。1-6月,进出口总额2.02万亿美元,增长1.2%,其中,出口1.06万亿美元,增长0.9%;进口9590亿美元,增长1.5%。主要特点如下:
(一)进出口总体企稳回升。5月当月进出口增长3%,其中,出口增长7%,进口下降1.6%。6月当月进出口增速进一步提高至6.4%,出口和进口分别增加7.2%和5.5%。
(二)主要市场需求有所回升。1-6月,我国对美国、欧盟出口分别增长5.1%、9.4%,增速分别比前5个月高0.5个和0.7个百分点;对日本出口增长4.1%,增速比前5个月下降1个百分点;对东盟出口增速由前5个月的6.6%上升至7.1%。对美、欧、日、东盟出口占我出国口总额的51.4%,拉动全国出口增速2.3个百分点。
(三)机电产品出口降速趋缓。3月份以来,机电产品出口降幅逐月收窄,1-6月,机电产品出口5988.6亿美元、降幅由前5个月的2.8%收窄至1.6%。七大类传统劳动密集产品(纺织品、服装、箱包、鞋类、玩具、家具、塑料制品)出口2170.9亿美元,增速由前5个月的2.8%上升至3.4%。同时,部分大宗商品进口呈价跌量升态势。铁矿石、铜矿砂、煤炭、大豆每吨进口均价分别下降11.6%、6.7%、13.5%、2.4%,进口量分别增长19.1%、21.8%、0.9%、25.9%。
(四)加工贸易降速趋缓。1-6月,加工贸易进出口下降1.6%,降幅比前5个月收窄1.4个百分点。
(五)东部10省市进出口降幅收窄。2013年,东部10省市(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的84%。今年1-6月,进出口下降0.9%,降幅比1-5月收窄1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出口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其中重庆、广西、湖南、江西和四川出口增速分别为27.1%、42.0%、24.4%、8.0%和9.4%。
主持人:对今年全年进出口走势怎么判断?
江伟:从当前外贸运行情况看,由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政策的激励效应逐步显现,主要发达国家市场需求回升,以及去年1-4月份高基数特殊因素影响逐渐减弱,从4月份开始外贸总体企稳回升,但完成全年外贸增长目标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从国际市场看,外需尚未根本复苏。据WTO最新统计,今年1-3月,全球贸易量同比增长2.1%,低于年初预计的全年4.7%的增速。
从先行指标看,部分指标明显走低。1-6月,加工贸易进口下降1.1%,预示未来3个月加工贸易出口将呈下降趋势。同期,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228亿美元,下降13.9%。6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回升至51.0,但进口订单指数依然低于50的荣枯线。今年以来,国际航运市场依然低迷,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从1月的2113点降为7月25日的739点,降幅达65%。
从地方增长情况看,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艰巨。东部10省市中有6个省市预计全年外贸增速低于7.5%。其中广东、江苏占全国外贸总额的40%,前6个月进出口增速分别为-14.9%、5.2%。中西部地区进出口虽然增速较高,但由于基数低,难以对全国外贸增长形成有力支撑。
从重点行业分析看,总体缺乏增长点。占外贸出口68.5%的照明器材、半导体、通讯设备、手机等前27大重点行业普遍认为2014年形势尚未根本好转,预计全年增长4%左右。
综合以上因素,我们预计,今年全年进出口将呈现增速前低后高走势。据测算,要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全年外贸7.5%的增长目标,今年后6个月月均增速需达到13.3%,任务十分艰巨。
主持人:国办外贸稳增长意见中提到,赋予符合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进口和使用资质,扩大原油进口渠道。针对目前国内原油状况,还会采取什么措施吗?
江伟:为落实《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结合深化改革,促进扩大进口的要求,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目前正积极推进,抓紧研究制订原油使用和进口资质标准和条件。
赋予符合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使用和进口资质的目标是形成主体多元、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原油加工和进口经营体制。
原油加工企业使用资质的制订主要从加工能力、产品质量、环保、安全、能耗等方面进行考核。进口资质将在符合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的基础上,主要从国际贸易能力、银行信用支持、仓储物流方案和外贸专业人才储备等方面进行考核。
主持人:此次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调整原则是什么?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江伟:根据1999年国办发35号文,我国对加工贸易商品实行分类管理,包括禁止类、限制类和允许类。现行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是2010年调整制定,共1803个10位商品编码,主要包含矿产品、无机盐、石化等高耗能、高污染和过多耗用国内资源的产品,以及植物种子等海关无法实施保税监管的商品。
根据工作安排,新一批禁止类目录拟于近期调整发布。此次目录调整的原则是:将生产过程高耗能、高污染、监管风险高的产品,列入禁止类;将符合节能、环保标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品从禁止类目录中剔除。为做好此次禁止类目录调整工作,商务部已多次征求有关部门、地方和行业协会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目前相关调整方案还在研究评估中。
主持人:商务部此次将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加工贸易第二次及以上延期审批权下放,对贸易环境有什么影响?
江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贸易环境,商务部决定,将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加工贸易第二次及以上延期审批权下放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