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务必做好保险中介清理整顿摸底工作
中国证券网记者今日从权威渠道获悉,保监会近日向各地保监局、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下发紧急通知,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做好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第一阶段摸清底数工作。业务人员方面:协助保险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资金的情况;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保险金的情况;参与虚假退保和虚假理赔的情况;销售误导和由此引发退保的情况。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黄蕾)中国证券网记者今日从权威渠道获悉,保监会近日向各地保监局、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下发紧急通知,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做好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第一阶段摸清底数工作。
确保扎实深入
保监会在通知中明确表示,摸清底数工作要确保扎实深入。
首先,摸清底数、准确掌握保险中介市场真实情况,是下一步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各单位务必认真摸底自查,全面如实反映重要情况、揭示突出问题、摸排主要风险,真实完整报送相关数据,不得敷衍塞责、走过场,不得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得弄虚作假。
其次,对在摸清底数工作中主动揭示问题、上报数据资料真实并进行有效整改的机构,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的政策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框架内不予追究。
此外,对在摸清底数工作中自查不认真、未按监管要求按时报送材料,或弄虚作假、隐报瞒报虚报的机构,监管部门将依据《保险法》第 172 条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保险中介机构给予吊销业务许可证、对保险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等处罚;依据《保险法》第 173 条规定,对这些机构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的处罚。
切实突出问题导向
对于摸清底数工作,保监会在通知中指出要切实突出问题导向。
比如,是否充分如实反映情况、揭示问题、排查风险,是评价各单位第一阶段摸清底数工作是否认真彻底的根本标准。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务必明确重点,以问题为导向,将主要精力集中到监管部门要求着力反映的情况、问题和风险上来,有多少就实事求是地反映多少,做到无顾虑、无保留、无遗漏。
保监会在通知中要求,保险公司要着力全面自查并报告以下情况。
涉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方面:通过该渠道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资金的情况;通过该渠道进行虚假退保和虚假理赔的情况;通过该渠道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保险金的情况;专业中介机构销售误导引发退保的情况;与专业中介机构保险业务资金来往的银行账户情况。
涉及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方面:通过该渠道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资金的情况;通过该渠道进行虚假退保和虚假理赔的情况;通过该渠道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保险金的情况;银行等金融类(含邮政)兼业渠道销售误导引发退保的情况;与兼业代理机构保险业务资金来往的银行账户情况。
涉及营销员方面:通过营销员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资金的情况;通过营销员进行虚假退保和虚假理赔的情况;通过营销员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保险金的情况;营销员销售误导和由此引发退保的情况;营销员涉嫌传销、非法集资的情况;营销员销售非保险类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30 人以上营销团队借保险名义相互借贷、自买单等情况;与营销员保险业务资金来往的银行账户情况。
此外,通知中还要求,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着力全面自查并报告以下情况。
机构自身方面:虚开发票,协助保险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资金的情况;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保险金的情况;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职业便利等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情况;参与虚假退保和虚假理赔的情况;销售误导和由此引发退保的情况;股权激励的情况;自制或销售非保险类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与合作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资金来往的银行账户情况;与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保险业务资金来往的银行账户情况。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方面:协助保险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资金的情况;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保险金的情况;参与虚假退保和虚假理赔的情况;销售误导和由此引发退保的情况;涉嫌传销、非法集资的情况;销售非保险类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30 人以上销售团队借保险名义相互借贷、自买单等情况。
业务人员方面:协助保险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资金的情况;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保险金的情况;参与虚假退保和虚假理赔的情况;销售误导和由此引发退保的情况。
切实强化数据逐级审核
保监会在通知中透露,将组织全国保险监管力量,重点抽查摸清底数阶段中自查反映无上述列示情形或者对上述列示情形反映不充分的机构。一经查实与反映情况不符,将依据《保险法》第172 条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保险中介机构给予吊销业务许可证、对保险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等处罚;依据《保险法》第 173 条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的处罚。
此外,监管部门在今后检查中,如查实未被抽查到的机构存在上述列示情形的,也将依据《保险法》第 172 条规定,结合违法事实和情节,对保险中介机构给予吊销业务许可证、对保险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等处罚;依据《保险法》第 173 条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直至主要负责人给予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的处罚。
保监会强调,摸清底数工作要切实强化数据逐级审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总公司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逐级审核、层层负责机制,认真组织督促所属下级机构真实反映情况,主要负责人对各层级报送数据质量负总责。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各管理层级要全面审查下级机构数据,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的机构一把手必须在所报送数据和报表上签字确认,明确责任。
此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各基层机构要反复核对本级数据,在报送上级机构前,一把手必须对相关数据签字确认。监管部门在审核所报送数据过程中,发现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隶属基层机构没有如实反映重要情况、揭示突出问题和摸排主要风险的,将依据《保险法》第 173 条规定,对各层级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直至主要负责人给予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的处罚。各保监局要严格审核辖内机构报送数据,领导小组组长对报送保监会的汇总数据、报告等材料要签字负责。今后出现问题、发生风险的,将据此问责。
切实强化保监局属地责任
通知还要求,摸清底数工作要切实强化保监局属地责任。
保监会表示,各保监局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勇于担当、全力履职,要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严肃处理在清理整顿工作中不配合、走过场的辖内机构,严厉处罚隐报瞒报虚报的机构。各保监局收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将本通知转发辖内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做到无一遗漏。
此外,各保监局要切实跟进、督促和指导好摸清底数工作,发现不合乎监管要求的,应立即要求相关机构在本通知规定期限内重报。所辖地区清理整顿工作存在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该保监局主要负责人必须向中国保监会当面作出说明。出现重大情况的,应及时报告保监会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