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贸区借鉴上海经验展开改革创新
湖北省政府7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先行先试推出一批改革创新举措,以形成一套符合国际化、法制化、市场化要求的投资贸易规则和监管模式,加快构建中部地区改革试验区和内陆开放型经济体制。湖北省已明确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含东湖综合保税区)为主体,积极申报内陆首家自由贸易试验区。
湖北省政府7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先行先试推出一批改革创新举措,以形成一套符合国际化、法制化、市场化要求的投资贸易规则和监管模式,加快构建中部地区改革试验区和内陆开放型经济体制。
湖北省副省长甘荣坤表示,上海自贸区运行近一年,已经积累了一些可供先行借鉴和实践的做法,湖北省将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含东湖综合保税区)重点区域,在多个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工作,主要包括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行政体制创新、科技体制创新、金融制度创新、服务业扩大开放、完善税收政策7个方面。湖北省已明确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含东湖综合保税区)为主体,积极申报内陆首家自由贸易试验区。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布,先期启动行政审批与服务、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科技金融、扩大开放4个方面、12大类、26项具体改革创新事项,如工商登记“先照后证”、实施“海外公民证”“海外华裔证”和外籍高层次人才“绿卡”制度、试点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启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等内容。
同时,湖北先行先试工作还将以“点”“面”结合的方式全面展开。除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点”上展开,还将在全省范围“面”上先试先行两大类事项的改革创新: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简政放权,包括推进审批目录化管理、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等;二是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包括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和部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等。
甘荣坤介绍,上海自贸区在推进简政放权中,有些审批权是国务院部门下放的,有些是上海市自己决定下放和取消的,湖北省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做法,不涉及国家规定的,将自主决定改革创新事项;涉及国家规定的,将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经过报批同意后实施。
湖北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编办、省工商局、省国税局、武汉海关、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以及襄阳市、宜昌市等部门和地方,也分别发布启动先行先试第一批改革创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