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理业务成世界贸易融资方向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的出口企业遇到了10年未遇的困难和挑战。假如发生损失,一般国际保理分下列几个流程:正常收款、发生争议、担保付款或执行仲裁。简单地说,保理就是出口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以期获得即期利益的行为。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的出口企业遇到了10年未遇的困难和挑战。据统计,全球贸易中75%——80%均采用赊销方式进行结算。中国的出口企业习惯于以信用证为主的卖方市场销售行为被迫改变。
这使得本来就面临诸多经营困难的中国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被动地改变支付方式而形成更加严峻的融资难的局面。此外,日益积累的应收账款更增加了企业财务管理的负担。
在目前经济环境下,出口企业比以往更加关心出口收汇的安全性和汇率风险。因此,包括国际保理、福费庭和“风险参与”在内的新型的和传统型的“买断类产品”成为当今结算和融资的新宠。国际保理正是顺应了上述结算形式的变化而推出的产品。在出口保理中,它为出口企业提供了包括融资和坏账担保在内的多项综合性服务方案,解决了非信用证出口的难题,代表了未来国际结算的发展方向。
有效解决融资难题在国际保理的4项主要功能中,出口企业最关注的是获取融资和坏账担保功能。在出口保理下,中国的商业银行为企业寻找适合的进口保理商(进口国的担保付款金融机构),并进行融资安排和账款管理。出口保理业务有效地解决了企业融资难问题,减少了财务管理成本,大大降低了出口收汇的不良率。企业将更多的应收账款转变为现金,从而改善了财务报表。此外,在当前不确定的经济环境下通过及早收回货款,亦规避了汇率风险。
通过国际保理,还大大提高了交易的透明度,信息的传递更为快捷,交易的真实性一目了然,为银行决定是否融资提供了便利。由于一般的银行不以企业提供抵押或质押为先决条件,从而降低了对企业的贷款门槛,使得企业的营运能力大为提高。
国际保理风险可控国际保理是一项风险相对可控的业务,特别是出口保理,它是基于国外金融机构的担保而发生的业务。因此,不应该将保理业务完全等同于一般信贷业务加以考量,更不应以抵押或质押作为叙做保理的先决条件。
假如发生损失,一般国际保理分下列几个流程:正常收款、发生争议、担保付款或执行仲裁。发生损失、发生争议是买卖双方比较常见的现象,纠纷频率越高,出现仲裁或损失的可能性越大。
发生争议在商业上是比较普遍和正常的情况,多数情况下买卖双方都可以友好协商,或通过一定发票折让、佣金返还等方式解决。
根据FCI2009年年会会议报告显示,全球保理出现争议比率多年未超过10%,但在2009年的前5个月却达到了11.5%,这说明金融危机后贸易摩擦加剧。
对比全球通过FCI的保理业务量,2007年和2008年分别达到1183亿欧元和1444亿欧元。而同样来自FCI2009年年会会议报告的数据显示,2007——2009年前5个月年全球国际保理担保付款情况发生陪付的比率和金额微乎其微。
金融危机后的2009年前5个月的赔付比率也仅为0.65%。
仲裁是保理发生损失前最后的程序。据统计,FCI自从1968年成立以来,41年间总共接到要求仲裁的案例仅为4例,其中2例发生于2009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这说明保理发生极端的案例十分稀少,总体信誉度和安全程度非常好。但2例仲裁发生于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以及2007年以来发生争议的比例逐渐提高说明危机也给保理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不言而喻,任何融资工具都有风险,保理也不例外。除了把握好金融机构的授信风险外,出口保理机构应重在考察出口企业的诚信和履约能力。银行应避免因企业欺诈,严重违约等从而造成保理商启动免责条款而拒绝担保的风险。
PS:国际保付代理业务简称“保理业务”,是卖方与保理商的一种契约,主要是为赊销(OA)项下而设计的产品。它是指保理商从卖方那里买进,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应收账款。并提供贸易融资、坏账担保、账款催收和账户管理的综合性服务。简单地说,保理就是出口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以期获得即期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