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答疑】现行财政票据有几种、 适用范围如何?
问:我单位收到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环境治理费4万元、林地林木补偿费32万元,分别使用的是《XX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结算类票据"只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一种,是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
问:我单位收到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环境治理费4万元、林地林木补偿费32万元,分别使用的是《XX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我们对这些票据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不甚清楚。请问,现行财政票据有几种,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财政票据分为非税收入类票据、结算类票据、其他财政票据三类,其中:
"非税收入类票据"有"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三种:"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结算类票据"只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一种,是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
"其他财政票据"有"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医疗收费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和"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四种。"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医疗收费票据"是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凭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是指收取除上述票据对应款项以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其他款项而使用的票据。
从票面金额表现形式和是否需要填开看,财政票据分为非定额和定额两种 "非定额财政票据" 一般设置存根、收据、记账三个联次(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设置回单、借方凭证、贷方凭证、收据、存根五个联次),票面印有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项目、标准、数量、金额、交款人、开票日期、联次及其用途、开票单位、开票人、复核人等;"定额财政票据" 一般设置存根联、收据两联,票面印有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金额、开票日期、联次及其用途等。
如上所述,每一种财政票据都有专门用途,一般从票据名称上就能区分。《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还规定,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财政票据;不得串用财政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按规定使用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因此,印有《XX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者《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的"结算类票据"只能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使用,对外(指向企业)收取不予退还的费用,诸如环境治理费、林地林木补偿费等不能使用《XX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到票据的单位因此发生的支出也不能在所得税前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