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快递业务税务处理应区别对待
国际货运代理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运输的人,其本身并不是承运人。顺丰速递的国际货运部分,对于顺丰自己作为承运人的部分国际货物运输是不能申请免税的。
国际货运代理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运输的人,其本身并不是承运人。由此可以得知,负责对货物进行运输的承运人并不是可以免税的纳税人,国际货物运输的承运人并不在可以免税纳税人的范围之内。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对国际货代免税政策的规定,对国际货运代理免征增值税的对象是: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因此提供快递运输和相关服务的快递公司是否属于国际货代免税的范围要分情况对待了。
众所周知,快递公司在一、二级大中城市都有自己的网络车和租赁使用的航空货运线;在三级城市部分有自己的网络车,另一部分是借用第三方物流或者客运线。可见,快递公司本身拥有一部分承运人的职能,但是对货物进行运输只是其提供快递服务的必要组成部分。除此之外,快递公司还会为顾客提供其他内容的代理服务。以顺丰速运为例,截至2014年1月,顺丰速递已经拥有1万多台运输车辆,14架自有全货机,签约多家航空公司400余条航线,每日800个以上的常用航班。顺丰速运的服务范围不仅包括基础服务,还有部分附加服务。其基础服务主要是通过自己拥有或租赁的车辆和货机来运输物品,附加服务是建立在基础服务基础上的,其内容相对于基础服务来说更加丰富。附加服务包括:自寄自取服务、垫付货款、正式报关、收件地址保密、包装服务、超长超重附加费;保价、超范围转寄、安检报备;等通知派送、代收货款;超时退费、电子账单等。
对于顺丰速递的基础服务而言,顺丰就是货物的承运人。对这部分收取的费用,是不属于可以免税的范围的。而对于附加服务,也要具体考虑是否可以免税。比如自取自寄服务,顺丰速递工作人员亲自去客户要求的取货地收取货物,再将货物运到客户的目的地。工作人员去取货的行为,可以看做是一种代理取货的行为,这时并没有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因此可以申请免税。再如超时退费,是指当快件派送时间超过顺丰承诺的时间,客户可以致电客服申请抵免运费。抵免的运费,实质就是顺丰速递对自己没有按时送抵货物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果对这笔费用进行免税,则不符合免税的初衷。所以这项附加服务费用是不可以申请免税的。
顺丰速递的国际货运部分,对于顺丰自己作为承运人的部分国际货物运输是不能申请免税的。而在国际货物快递运输的附加服务中,是否能以代理人的身份申请免税,也要根据顺丰速运承担的角色来认定,并不能一概而论。
而我国快递企业不仅代办邮件、包裹等,还运用自己组织的运输线路进行运输。当代取邮件、包裹等物品时,充当的是货运代理的角色;当利用运输线组织运输时,充当的是货物承运人的角色。对于运用自己的网络车和租赁使用的航空货运线提供的运输服务,实质是充当的承运人角色,这部分不免税。其他代办部分可以分情况申请免税。
因此,我国的快递企业在提供国际跨境快递业务时,可以按照跨境快递服务的运输或者代理性质和种类来分别收费。对于收取的属于国际货运代理部分的服务费可以申请免税,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减轻快递企业在提供国际跨境快递服务时的税收负担;对于运输部分收取的费用,不能申请免税。
国际货代免税能相应降低货代企业的税收负担,相对增加其收入,提高货代企业从事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的积极性,体现了国家对这些企业在外部上的支持与鼓励。但是作为从事国际快递服务的快递企业,更应该通过企业自身的发展来实现更大的盈利。与签约的运输公司进行协商,通过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来减少货物运输价格,从而降低快递公司的运输成本;通过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缩短货物的中转时间,降低经营成本;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推出新的服务项目,及时跟踪货物,减少出错率,让顾客及时准确的了解货运的动向,从而吸引顾客。例如顺丰速运持续加强基础建设,积极研发和引进具有高科技含量的信息技术与设备,不断提升作业自动化水平,不断优化网络建设,使效率得到提高;对快件产品流转进行全过程、全环节的信息监控、跟踪、查询和资源调度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客户,同时实现以量取胜和以质取胜。
国际货运代理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运输的人,其本身并不是承运人。由此可以得知,负责对货物进行运输的承运人并不是可以免税的纳税人,国际货物运输的承运人并不在可以免税纳税人的范围之内。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对国际货代免税政策的规定,对国际货运代理免征增值税的对象是: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因此提供快递运输和相关服务的快递公司是否属于国际货代免税的范围要分情况对待了。
众所周知,快递公司在一、二级大中城市都有自己的网络车和租赁使用的航空货运线;在三级城市部分有自己的网络车,另一部分是借用第三方物流或者客运线。可见,快递公司本身拥有一部分承运人的职能,但是对货物进行运输只是其提供快递服务的必要组成部分。除此之外,快递公司还会为顾客提供其他内容的代理服务。以顺丰速运为例,截至2014年1月,顺丰速递已经拥有1万多台运输车辆,14架自有全货机,签约多家航空公司400余条航线,每日800个以上的常用航班。顺丰速运的服务范围不仅包括基础服务,还有部分附加服务。其基础服务主要是通过自己拥有或租赁的车辆和货机来运输物品,附加服务是建立在基础服务基础上的,其内容相对于基础服务来说更加丰富。附加服务包括:自寄自取服务、垫付货款、正式报关、收件地址保密、包装服务、超长超重附加费;保价、超范围转寄、安检报备;等通知派送、代收货款;超时退费、电子账单等。
对于顺丰速递的基础服务而言,顺丰就是货物的承运人。对这部分收取的费用,是不属于可以免税的范围的。而对于附加服务,也要具体考虑是否可以免税。比如自取自寄服务,顺丰速递工作人员亲自去客户要求的取货地收取货物,再将货物运到客户的目的地。工作人员去取货的行为,可以看做是一种代理取货的行为,这时并没有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因此可以申请免税。再如超时退费,是指当快件派送时间超过顺丰承诺的时间,客户可以致电客服申请抵免运费。抵免的运费,实质就是顺丰速递对自己没有按时送抵货物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果对这笔费用进行免税,则不符合免税的初衷。所以这项附加服务费用是不可以申请免税的。
顺丰速递的国际货运部分,对于顺丰自己作为承运人的部分国际货物运输是不能申请免税的。而在国际货物快递运输的附加服务中,是否能以代理人的身份申请免税,也要根据顺丰速运承担的角色来认定,并不能一概而论。
而我国快递企业不仅代办邮件、包裹等,还运用自己组织的运输线路进行运输。当代取邮件、包裹等物品时,充当的是货运代理的角色;当利用运输线组织运输时,充当的是货物承运人的角色。对于运用自己的网络车和租赁使用的航空货运线提供的运输服务,实质是充当的承运人角色,这部分不免税。其他代办部分可以分情况申请免税。
因此,我国的快递企业在提供国际跨境快递业务时,可以按照跨境快递服务的运输或者代理性质和种类来分别收费。对于收取的属于国际货运代理部分的服务费可以申请免税,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减轻快递企业在提供国际跨境快递服务时的税收负担;对于运输部分收取的费用,不能申请免税。
国际货代免税能相应降低货代企业的税收负担,相对增加其收入,提高货代企业从事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的积极性,体现了国家对这些企业在外部上的支持与鼓励。但是作为从事国际快递服务的快递企业,更应该通过企业自身的发展来实现更大的盈利。与签约的运输公司进行协商,通过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来减少货物运输价格,从而降低快递公司的运输成本;通过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缩短货物的中转时间,降低经营成本;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推出新的服务项目,及时跟踪货物,减少出错率,让顾客及时准确的了解货运的动向,从而吸引顾客。例如顺丰速运持续加强基础建设,积极研发和引进具有高科技含量的信息技术与设备,不断提升作业自动化水平,不断优化网络建设,使效率得到提高;对快件产品流转进行全过程、全环节的信息监控、跟踪、查询和资源调度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客户,同时实现以量取胜和以质取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