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自由贸易区争议录:自由是自由者的通行证

2009-03-17 00:42 531



  两条路线突破体制障碍:保守是保守者的墓志铭

  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张国良、黎桂康等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呼吁,在深圳前后海地区由香港和深圳合作建立、管理一个国家级创新自由贸易区,该提案得到上百名委员的签名联署,成为热点议题。

  一石激起千层浪,深港自由贸易区问题引发了粤港两地的激烈争议。香港原本就是一个自由港,而深圳已建成数个承担一定"自由贸易"功能的保税区;近日温家宝总理在答中外记者问时表示,《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简称CEPA)的补充议定书将在今年内签署,主要是对香港扩大服务业的开放。在这种背景下,深港建立自由贸易区可行性有多大?

  自贸区内涵争议

  这份名为《港深合作建立"深圳前后海创新自贸区"》的提案提出,深港合建的自由贸易区功能有四方面定位:金融创新试验区、区域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区域产业链管理基地。其中,金融创新试验区功能是重中之重,张国良称:"自贸区内真正消除港深金融和服务法律差异,可以逐步推动实现粤港澳三地金融和服务业资源的自由流动和全面融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深圳设立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的概念早就有人提过。

  "这次由港区政协委员再次提出,而且获取上百名委员签名联署,应该是为了更能得到中央的重视与支持,但是要突破的问题太多,我只能说不想泼冷水。"深圳市社科院教授杨立勋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说。

  "自由贸易区应该是国与国之间缔约,牵涉到国家主权的问题,深港之间能不能建'自由贸易区'有待考证,而且个人认为没有多大必要,不如扩大CEPA协议的开放范围。"长期关注深港问题的香港《亚洲周刊》编辑呙中校说。***[/page]

  另外一些不愿意具名的深港两地学者也表示,深港自由贸易区是国内保税区的升级版,还是关税联盟,目前的内涵并不清晰。广东省社科院教授丁力认为,深港自由贸易区依赖的经济总量和创新能力有多大,值得先行考证,否则难以支撑贸易区的繁荣。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刘品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觉得有必要设立,因为保税区只是一种免税机制,自由贸易区是世界经济自由区中开放程度最高的一种形式,除税收优惠外,在市场准入、商品品种、金融服务等很多方面没有制度上的限制。"刘品安说。

  深圳市社科院院长乐正也是支持者之一,"CEPA有些内容超过自由贸易区实施程度,但总体而言并没有建立起真正的自由贸易区。中国是贸易大国,而自由贸易区却很少,很有必要通过设立深港自由贸易区来先行先试。"

  两种实现路径

  深港实施自由贸易体制应该如何启动?哪种路径更容易实现?记者了解到,目前初步形成了在前、后海重新规划建设和深圳原有保税区转型两种路径。

  深圳前、后海地区,位于蛇口半岛西部,伶仃洋东侧,包括蛇口半岛西部、宝安中心区共约30平方公里的区域,多为填海用地,土地成片平整,用地储备较多,填海工程可迅速启动,并利于封闭管理。张国良认为,具体管理模式要体现"深圳所有、深港共管"的特点。一方面,港深应共同设立一个高层协调机制,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共同探讨自贸区的规划筹建工作;另一方面,两地要共同组建半官方性质的自贸区管理委员会。

  还有一种途径就是原有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目前,深圳已经有福田、沙头角和盐田港三个保税区和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前海湾保税港区也正在建设中,深圳市人大代表、盐田港集团董事长郑京生认为,深圳应重点放在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园区"转型的研究上。

  这也比较符合深圳政府的思路。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探索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等内容,对于北京"两会"上港区政协委员的提议,近日他又回应说:"自由贸易区的方式是多种的,功能根据各个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探索。实际上现在深圳的税区和前海保税港区,某种意义上就是承担了自由贸易区的功能,我们应当充分发挥两个保税区的作用,很好地推动深港两地合作。"

  乐正认为,不管是重新划定土地设立自由贸易区还是原有保税区转型,都是可行的途径,"问题是,自由贸易区虽是发展趋势,但是要耗费多少年实现很难说。"乐正说。

  能否赋予特别关税区地位?

  除"深港自由贸易区"提议之外,去年广东省也提出"粤港澳特别合作区"设想并进行专题调研,其主要功能也将与自由贸易区相若。

  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学者罗海平,曾撰文研究过"粤港澳特别合作区"的理论与框架,他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深港自由贸易区和另一提出的澳珠自由贸易区,都是"粤港澳特别合作区"的初级形式,这只是粤港澳三地融合发展的空间序列和时间排序的问题,并不存在冲突。

  他认为,目前最大的困难是体制和社会制度问题,这是一个无形的屏障,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等,并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如何在两个不同体制下达到深度融合而不是浅层次的单一合作关系,将是一个长期命题,在珠三角改革规划纲要的框架下,或许能取得一些突破。

  "港澳和深珠的社会制度不同,且深圳和珠海也没有港澳所具有的独立关税地位,为此首先要经由中央赋予深圳、珠海以特别关税区的地位,这是关键。有了'港澳深珠自由贸易区'的成功实践,这样就为以后大珠三角、泛珠三角地区经济的一体化或更高层面的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创造了条件。同时,也加快了粤港澳三地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接轨的进程。"罗海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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