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银行承兑汇票犯罪案件统计分析|高杉LEGAL

2014-06-29 10:162531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开通,为实证研究提供了良好素材。笔者检索了2011年1月至2014年6月20日之间的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对涉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案件进行了统计。

  说明:本文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所在单位意见;本文亦仅为信息交流之用,并非严谨的论文或者报告,如有疏漏错误,望不吝赐教。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开通,为实证研究提供了良好素材。笔者检索了2011年1月至2014年6月20日之间的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对涉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案件进行了统计。
  
  一、刑法对涉及银行承兑汇票犯罪的规定
  
  (一)自《刑法修正案(八)》之后,涉及银行承兑汇票的犯罪,主要在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第五节“金融诈骗罪”中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五类犯罪:
  
  1、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的“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2、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3、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4、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的“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5、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票据诈骗罪。
  
  (二)其他涉及银行承兑汇票的犯罪
  
  刑法还有两处规定涉及到了银行承兑汇票,分别是洗钱罪和合同诈骗罪。本次统计未将此两类进行考察。
  
  二、基本情况
  
  (一)案件罪名的分布情况
  
  经过统计筛选,自2011年1月至2014年6月25日,涉及银行承兑汇票相关的案件分布情况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案件8例;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案件4例;票据诈骗罪案件31例;因银行承兑汇票买卖而判处非法经营罪的案件9例;因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引起的诈骗案件为27例,没有发现与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和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判决或裁定。
  
  (二)案件发生地域的分布情况
  
  1、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分布情况:浙江为3例;山东为2例;上海、安徽、河北各1例;
  
  2、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分布情况:上海、山东、河南、江苏各1例;
  
  3、票据诈骗罪分布情况:安徽1例;河北1例、河南4例;湖北1例;湖南4例;山东4例;江苏6例;辽宁2例;内蒙1例;浙江7例;
  
  4、非法经营案件的分布情况:山东3例;浙江2例;河南、安徽、北京、福建各1例;
  
  5、诈骗案件的分布情况:江苏为9例;山东为3例;山西为2例;内蒙为1例;浙江为12例。
  
  三、案件的特点
  
  1、票据诈骗案件的特点
  
  票据诈骗案件主要利用伪造或者变造的票据进行诈骗。常见的作案手法有变造票据和伪造票据:1)变造票据。犯罪嫌疑人将一张真的小面额的银行承兑汇票,通过修改票面金额、票号等手段将其伪造成大额票据。银监会曾通报过相关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出两张连号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一大一小,犯罪嫌疑人将小面额票据的金额和票号修改,变造成大额票据。2)伪造票据。犯罪嫌疑人伪造一张与真银行承兑汇票票面信息一样的票据,俗称“克隆票”。
  
  此类案件中,有的犯罪人对银行的业务流程非常的熟悉,并且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比如有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避免伪造或变造的票据被发现,将变造或者伪造的票据向银行进行质押,申请开出一张新的银行承兑汇票,等到到期后再将资金缺口补上,这样犯罪行为就很难被发现。
  
  2、诈骗案件的特点
  
  此类诈骗案件伴随着民间票据买卖市场的迅速发展而呈高发态势。在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到已经宣判的案件是27例。
  
  为此类案件的特点是:1)犯罪嫌疑人以较低的贴现成本价格劝诱企业将票据交给其贴现;2)持票人不提供任何随附资料,先将票据交给犯罪嫌疑人进行贴现;3)犯罪嫌疑人取得票据后,由于其本身并无资金支付贴现款,再将票据交给其他的资金方办理贴现;4)犯罪嫌疑人取得贴现资金后,挪用部分或者全部的资金,造成企业受损。
  
  有行为人在企业进行追偿时,出具欠条承认欠款并承诺还款。由此辩解自己的行为是民间借贷,不是诈骗。此类情况下,各地公安机关是否立案的尺度不同。有的认为构成诈骗,有的则认为是民事经济纠纷而不予立案。
  
  3、非法经营罪的特点
  
  自《刑法修正案(七)》出台后,民间买卖票据是否构成犯罪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止。
  
  此类案件的特点是:1)需要贴现的企业直接将票据背书后交付给买方,买方为个人或者是一个非银行的企业;2)买方不要求卖方附随提交任何商业单据或其他书面资料,仅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假进行审核;3)买方用自有资金将贴现款支付给卖方,或者买方将票据贴现后扣除自己的收入,将剩余部分支付给企业。
  
  有时候,在买卖过程中,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会被倒手三四次。比如有些案件中,由贴现需求的企业A将票据交给中间人B,B在给中间人C,可能还会经过其他中间人,再交给F,由F通过自己的关联公司,通过虚假增值税发票和伪造的贸易合同在银行进行贴现。贴现款先进入F的账户,F扣除自己的收入后,将款项给C、 B等人逐手向前打款,每一手均会扣除一定的费用,剩余部分进入企业A的账户。
  
  四、司法实践的矛盾
  
  涉及票据的刑事案件中,由于认识不同,实践中存在着矛盾之处。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民间票据买卖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民间票据买卖行为被判处为“非法经营罪”出现在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出台之后。该修正案将刑法第225条第三项修改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同年,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给河北、安徽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批复(公安金融【2009】253号)中认为:“经我局认真研究,并征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意见,现批复如下:此类与他人串通注册成立空壳公司,伪造贸易合同,虚构贸易背景,从银行开出多份银行承兑汇票转手倒卖,及从他人手中购买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倒卖,从中获利的行为,数额巨大,严重扰乱正常的票据管理秩序,可以认定为刑法修正案(七)第五条规定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活动。”
  
  2010年,河北省的赵某某因进行票据买卖被判处非法经营罪。之后,江苏的王某、浙江的徐某相继因票据买卖被判处非法经营罪,江苏和浙江也出现了票据买卖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实际判例。
  
  但是在2012年,对票据买卖是否构成犯罪,司法界出现了不同的观点。
  
  2012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就票据中介如何定性请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认为“买卖银行承兑汇票是票据中介行为,不是贴现,不属于《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的‘资金结算业务’,不能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最高检察院公诉厅史卫忠、李莹在2012年7月27日在《检察日报》上撰文认为票据中介不宜认定为非法经营,理由是:1、票据中介不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票据法本身也承认以给付金钱为对价转让票据行为的效力;2、票据中介行为不是贴现;3、票据中介不属于“从事资金支付结算”。
  
  此后,包括轰动一时的浙江杭州900亿票据大案在内,及其他在2012年被查处的票据买卖案件,没有以非法经营罪结案 。
  
  但是,最高检的批复并没有最终为票据买卖是否构成犯罪的争议画上句号。经检索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网,2013年和2014年有5起案件,行为人买卖票据行为被法院判处非法经营罪,主要的依据是:1)买卖票据的行为构成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2)行为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进行票据贴现,构成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二)对占用贴现资金,事后出具欠条,是否构成诈骗罪?
  
  对事后出示的欠条与诈骗罪犯罪构成关系的认识,各地司法实践相互矛盾。某些地区认为有欠条意味着是民事纠纷,行为人既然已经承认欠款的事实且承诺还款的,就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刑事案件。有的则认为有骗取汇票占为己有的行为,且按照自己的意图占有了资金,造成损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检索裁判文书网,在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的一起诈骗案件中,行为人潘某称自己的亲属能够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且价格较低,某企业将面额为1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两张交给潘某贴现。潘某遂将两张银行承兑汇票用于个人债务。该院刑事判决书(2014)周刑重初字第1号判决书中认为:“被告人潘某……骗取两张银行承兑汇票占为己有,当天即按照自己的意图进行处分偿还个人债务,主管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事后是否出具欠条不影响诈骗罪的成立。”
  
  附:案件统计表(以下裁判文书通过关键词均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获取)
  
  1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吴礼红票据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1)苏中刑二初字第0005号
  
  2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益忠、强申票据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1)浙嘉刑终字第113号
  
  3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顺、颜丽红等非法经营罪,浙江隆丰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鲁某等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2011)浙温刑终字第350号
  
  4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蔡忠、高垒等票据诈骗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1〕鄂刑三终字第107号
  
  5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童芬萍非法经营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2012)浙温刑终字第558号
  
  6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好斯尔德尼、苏润拴、李鹍犯票据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2)内刑二终字第35号
  
  7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李冬冬票据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1)复刑初字第65号
  
  8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薄晓玫、薄福英非法经营罪,薄晓玫、薄福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等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2)东刑初字第347号
  
  9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旭刚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2)浙金刑二初字第14号
  
  10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姚强票据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3)浙台刑二终字第9号
  
  11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邵正,陈平诈骗,唐新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3)锡刑二终字第0002号
  
  13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刘新文票据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2)嘉海刑初字第928号
  
  14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鼎梁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2)浙嘉刑初字第89号
  
  15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晓冬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3)浙嘉刑终字第51号
  
  16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杨某票据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嘉海刑初字第262号
  
  17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施云州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3)浙刑二终字第31号
  
  18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方光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方光明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浙杭刑初字第73号
  
  19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蒋建顺、庞锦锋等诈骗罪,蒋建顺容留他人吸毒罪等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浙台刑二初字第10号
  
  20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善忠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浙嘉刑初字第33号
  
  21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诉卞刚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锡刑二初字第0004号
  
  22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国荣集资诈骗罪,徐国荣诈骗罪等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2)浙杭刑初字第330号
  
  23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诉冯正法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澄刑初字第0999号
  
  24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郭同江犯诈骗罪、郭同江、王敏敏犯非法经营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3)鲁刑一终字第56号
  
  25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诉殷潘东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锡刑二初字第0007号
  
  26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闻建明、竺雪芳等诈骗罪,闻建明、竺雪芳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浙杭刑初字第139号
  
  28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与李伟等票据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高刑初字第70号
  
  29 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君犯诈骗罪案刑事判决书
  
  (2013)攀刑初字第45号
  
  30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诉许继业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锡刑二初字第0011号
  
  31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张永强诈骗罪,张永强、陈安平票据诈骗罪等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2)东刑初字第1326号
  
  32 江苏省金坛市人民法院 徐克飞诈骗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坛刑二初字第0157号
  
  33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晓娥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2)乌中刑初字第13号
  
  34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胡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湖浔刑初字第88号
  
  35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蒋伟国诈骗罪,蒋伟国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3)浙刑二终字第124号
  
  36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朱雅洁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3)鲁刑二终字第123号
  
  37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毛毓璞票据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3)沈中刑二终字第00497号
  
  38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顾雪娟、沈玉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刑事判决书(骗取票据承兑)
  
  (2013)沪二中刑初字第22号
  
  39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友海、龚博等票据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3)岳中刑二终字第87号
  
  40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宏与张焕跃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一案的判决书
  
  (2013)常刑二终字第0072号
  
  41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李天云票据诈骗、李天平窝藏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3)豫法刑四终字第134号
  
  42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谭业举、谭业训等票据诈骗罪,谭业举信用卡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3)鲁刑二终字第121号
  
  43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连海、董建设诈骗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3)安中刑一终字第197号
  
  44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孟兆平票据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奎刑初字第247号
  
  45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方志梅金融凭证诈骗罪,方志梅票据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吴江刑二初字第0142号
  
  46 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姚能贤票据诈骗二审裁定书
  
  (2014)铜中刑终字第00009号
  
  47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某戊非法经营罪,张某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薛刑初字第129号
  
  48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叶部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浙甬刑一初字第152号
  
  49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兴化检察院诉陈小勇票据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4)泰兴刑初字第45号
  
  50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兴化检察院诉张猛票据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4)泰兴刑初字第41号
  
  51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于爱民票据诈骗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4)辽刑二终字第00012号
  
  52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红欧诈骗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临刑二初字第00003号
  
  53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某某非法经营罪申诉刑事再审决定书
  
  (2014)榕刑监字第12号
  
  54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 宝应县人民检察院诉赵某某,花某某票据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4)宝刑初字第0022号
  
  55 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 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检察院诉蒋纪良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4)北刑二初字第0020号
  
  56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湛、郭起、冯建功、张永亮犯票据诈骗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2013)平刑终字第222号
  
  57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某某等非法经营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4)焦刑一终字第00011号
  
  58 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人民法院 被告人王某某诈骗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柳刑初字第192号
  
  59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王珏票据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4)湘高法刑二终字第7号
  
  60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洪群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骗取票据承兑罪,张存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4)济刑初字第2号
  
  61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魏东票据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4)临刑初字第84号
  
  62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建波票据诈骗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3)娄中刑二终字第65号
  
  63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嘉兴市天湖经贸有限公司、杨如彦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4)嘉平刑初字第205号
  
  64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黄锡铭、陈瑞长等票据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4)温乐刑初字第282号
  
  65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炳云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4)浙湖刑初字第8号
  
  66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叶部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4)浙刑二终字第25号
  
  67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陈春桦犯信用卡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南宛刑初字第317号
  
  68 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胡才华、张军友职务侵占罪,胡才华非法经营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天刑初字第00062号
  
  69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史建辉、陈东辉、李献成犯票据诈骗罪一案裁定书
  
  (2013)常刑二终字第53号
  
  70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潘正芳诈骗罪重审刑事判决书
  
  (2014)周刑重初字第1号
  
  71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某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4)邢刑终字第91号
  
  72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为清诈骗一案刑事判决书
  
  (2014)盐刑二终字第0017号
  
  73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汪炯、张某甲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2014)六刑终字第00091号
  
  74 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 杨某成票据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4)南刑初字第85号
  
  75 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鑫丰华物资有限公司、葛伟等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莱城刑初字第175号
  
  76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国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2014)烟刑二终字第22号
  
  77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唐×等非法经营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14)一中刑终字第1172号
  
  78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徐某伪造金融票证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4)青刑初字第561号
  
  79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马东华挪用资金罪,马东华票据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3)杭江刑初字第1033号
  
  80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刘刚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4)锡滨刑二初字第0031号
  
  转自:金融租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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