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贸易融资“套中套”:普通金融工具如何被异化
2014-06-22 10:541161
以仓单重复质押为例,手段有三,首先是将同一批铜、铝等货物接连搬到不同的仓库,然后开出五六份不同的仓单进行贷款;其次,同一个仓库的货物,挂上其它贸易公司的牌子,然后再从其它银行套取贷款;再者,多方配合做各种虚假仓单,“明明运回来的是石头,却被描述成铜”。
6月2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仍有175宗银行与钢贸企业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正在上海各级法院等待开庭审理。
追债银行中,国有大行主要是工行、中行;股份行则包括光大、兴业、中信、民生、平安、渤海、华夏、广发等8家银行;城商和农商行也不能幸免,共有上海农商行、南京银行、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
就案件数量看,工行、民生和中信三家最多,占比分别达到35%、24%和18%,合计占比77%。利用仓单重复质押、虚假仓单套取银行贷款,曾是引发钢贸贷款坏账的根源之一。
最近以来,大宗金属贸易商利用仓单重复质押这一手法,在青岛港的融资铜品种上让银行继续“栽跟头”。“融资铜危机其实是上海钢贸贷款事件的重演,本质是对银行贷款的诈骗,然后投向民间金融、房地产等领域。”上海一位外资行行长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记者调查发现,在大宗金属贸易链条中,有两种融资模式颇为经典:信用证模式、仓单质押模式。上述行长戏称,通过境内外关联公司和信用证,跨境套取银行贷款,利用两种货币汇率变动、利率差距的操作手法,属骗术中的“高段位”;仓单重复质押或虚假仓单属粗放式、“低段位”手法,只需买通仓管方、银行内部员工即可。
事实上,无论是信用证还是仓单质押,原本只是众多普通的金融支付工具、贷款品种之一。然而随着外部宏观利率、汇率变化,以及银行对金属贸易为代表的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的追逐,这些金融产品、工具也逐步被异化。
6月20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新加坡银行全球CEO在上海向记者表示,青岛的融资铜贷款坏账事件应是孤立事件,预计具备真实贸易背景的跨境大宗金属贸易融资并不会因此受到很大冲击。
“这个案件中,银行显然没有掌握大宗金属贸易行业的真实经营状况。他们需要反思的是,拿金属来质押的买卖双方究竟是谁,对于买家而言,这笔交易是否有商业价值?另外,如果这批货物已经被卖掉,却仍在原来仓库存放,其中是否存在问题?”该人士说。
套中套
李友(化名)是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他曾利用2800吨电解铜,通过重复循环信用证融资,在短短9个月内,使得信用证交易所对应的电解铜累计高达4万多吨,进而助其从银行获得巨额融资。多位银行人士向记者表示,这项操作有两个关键词贯穿其中:一是关联交易;二是融资放大交易,并且可能涉嫌信用证欺诈。
第一步,李友会在香港注册设立多家从事贸易活动的离岸公司作为卖家,再由他在国内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作为买方,或者李友的国内公司通过外贸代理协议委托多家第三方的外贸代理公司作为买方。“后者的操作更为隐蔽且银行很难查证。”上述外资行人士分析。
第二步,利用李友储存在仓库的2800吨电解铜,虚构基础交易,并以此为依托,由其国内公司或者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作为开证申请人,向国内十多家银行分别申请开立远期、自由议付的信用证。信用证约定的主要单据就是上述电解铜的仓单。
第三步,李友控制离岸关联公司作为信用证项下的受益人,向议付银行提交包括电解铜仓单在内的各项单据,议付银行审核通过后,买入这些信用证项下的单据,然后向离岸公司支付贴现款项。
到了第四步,李友利用议付银行向开证行交单,开证行承兑后向开证申请人“放单”的机会。他就拿出一份其他仓库出具的相同数量货物的仓单或可提货的凭证,交给外贸代理公司,换回原先真实的电解铜仓单,当然这份新的仓单并无对应货物入库,属于虚假仓单。
拿回真实仓单后,并不用于提取货物,而是分别按照两种方式使用,一是换发新的仓单,即将原先的真实仓单交回仓储公司,并要求对方注销该仓单后,换发数份不同数量而总量不变的仓单。二是直接重复使用,其在国内的公司随后进行一系列不同批次的关联交易,同时,这些公司就委托外贸代理人申请开立不同批次的信用证,然后再将新的仓单交付给离岸关联公司,用于下一笔的信用证交单议付等。
通过重复使用、拆分、合并等方式,循环完成一系列信用证项下的交易行为。最终结果是,2800吨电解铜所对应的仓单,被作为上百张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循环使用。在9个月时间里,这些信用证交易所对应的电解铜累计高达4万余吨,并从银行套取巨额融资。当然,这场游戏最终因为国内买家的公司无法支付货款,开证银行申请止付而终结。
“在进口环节,贸易商利用虚假的贸易融资,借用信用证的模式,很容易给银行的信贷资金埋下‘地雷’。”上海一位支行行长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另外,当确实有大宗的金属货物真正进入保税仓库,如A企业已经结束信用证的信贷关系或者将货物抛售给B企业时,那么在这个链条中,仓单质押融资模式“粉墨登场”。
“很多情况下,B企业办理的仓单质押贷款其实就是为了向A企业支付货款,银行往往也愿意这么做。但是万一A、B两家企业背后是关联企业,那么贷款的风险就很难预测。”该人士说。
另外,利用银行之间对货物权属的信息不对称,并且现场查验也难以辨别等特点,重复质押融资模式更是银行在金属大宗贸易行业的“噩梦”。 上海一位银行业人士举例称,江苏连云港的一家铁矿石进口贸易企业,在2013年上半年,以价值约为4000多万元的铁矿石作为质押物,在1个月内,先后向当地一家农商行、城商行的连云港分行获得半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
该人士表示,铜、铁矿石这类动产质押贷款,银行通常按其市场价格5-6成发放贷款,如1000万元货物发放600万元贷款,略为激进的银行会做到七成左右。评估逻辑是,比如6个月期限贷款融资,并且预计相关货物在这期间价格波动为5%左右,银行便将其价值定为目前市价的95%,然后在此基础上再打8折,因为还要扣除货物卖出时各项成本或损失,最终这批货物的评估价值就约为目前市场价格的7.6折。
在这一案例中,这家铁矿石贸易企业从两家银行各自获得贷款金额都是2000万元。从单个银行的贷款规模看,甚至还没达到质押物价值的五成,但银行贷款总额却已经接近这批铁矿石的市场价格。
更为蹊跷的事情还在后头。为了保证质押物的安全,两家银行分别与铁矿石进口贸易企业、某家从事货运、仓储、中转等业务的物流公司,三方签署一份《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约定这批铁矿石交由该物流公司实际控制、监管。
然而,就在贷款发放一段时间后,两家银行先后对质押物进行现场检查时才发现,这批铁矿石早已不见踪迹。后来才获悉,物流公司其实并未严格执行与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而是私自将这批质押物放行,最终导致贷款的损失。
普通金融工具的“异化”
“前不久,许多并不是很熟的朋友,都找到我想开信用证用于金属进口贸易领域,他们中不乏国企,我都一一回绝。现在信用证只给老客户做,涉及铜、铝和铁矿石等领域则已经暂停。”上述行长表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除上述利用虚假交易进行信用证欺诈融资外,在金属贸易中,信用证最经典的融资模式是:譬如在融资铜领域,铜进口企业通过中资银行、外资银行,开立一张延期付款90天~180天的信用证,然后将境外现货铜进口至国内的保税口岸后,直接将货卖给下游的贸易商获得资金。到了还款期,再以人民币购汇(美元等)还款。
此时进口企业获得的资金可以有三重用途,首先是用于弥补自身现金流不足;其次投资于其他高回报的领域,如短期理财产品或民间借贷等;再者用新获得资金偿还上一轮信用证贷款。
“多数都是投向房地产或高利贷。”上述行长称,贸易企业通过信用证模式的各项成本,如手续费千分之五、海外美元贷款成本2%,综合来看,它与同期人民币银行贷款的利差约在3%。
事实上,信用证是在国际贸易中发展起来的一种支付工具,本意是作为用于履行真实货物买卖下付款义务的工具,本质是支付工具。然而,近些年来,不少进出口贸易商逐步将信用证异化为纯粹的融资工具,甚至骗取银行贷款,尤其在铜、铝、铅、锌和铁矿石等融资属性更强的领域。
“异化的主要幕后原因之一,是近些年境内外的汇差和利差收益上升,使得这种融资模式得到放大,尤其在人民币升值阶段。”上述人士分析,譬如自2011年以来,人民币跨境套利追随以往美元套利交易的脚步,跃升为金属贸易企业获利的新手段。
该模式的大致操作方法是,贸易企业在内地银行申请人民币信用证,给境外的关联公司到香港的银行分支机构贴现,就能获得低成本人民币贷款,然后通过各种方式回流国内。其优势在于:人民币信用证期限比美元信用证长;不受外汇贷款的额度管制。因此这种模式下,融资铜贸易的周转速度会更快。
另外,作为引爆上海钢贸贷款、青岛融资铜的直接“祸首”,仓单质押也从一款原本并不起眼的金融产品,沦为“千夫所指”。
上海一位中资银行人士表示,类似钢贸、铜这类大宗金属商品的仓单质押贷款,原先银行对这类产品并无太大兴趣。一是动产抵押不够安全;二是贸易公司属轻资产的中小公司,实力不强。如钢贸仓单质押贷款是在4-5年前才蓬勃发展,直至2012年出现坏账苗头,2013年问题大面积爆发,银行急忙收缩业务规模。
多位银行业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仓单质押模式从普通贷款产品,变异为钢贸等企业套利、骗贷的黑洞。其中有多个因素助推演变过程。
第一是前几年开始,各家银行主攻中小企业市场,各种供应链融资的创新模式陆续被开发出来。“当时一家国有大行在上海的中小企业部,原本并不打算涉足钢贸,最终还是顶不住业绩的压力。”上述外资行人士说。
第二则是钢贸企业开始采用联保、担保公司担保等增信手段,在当时很大程度上解决银行对抵押物不足的后顾之忧。于是各家银行开始抢着做这块业务,惟恐落后于他人。
第三,中小企业贷款数量多、单笔规模小,导致银行成本较高。而各类的金属贸易市场假设有200家企业,每户贷款500万元,5家成为一组联保就有2500万元,银行只需做10组,贷款规模就可达到2.5亿元,对于中小企业贷款业务,这种批发模式很有诱惑力。
第四,金属贸易企业的贷款可以将一笔业务衍生成多笔,进而满足银行在存款、贷款和中间业务的需求。譬如银行打算给钢贸企业100万元贷款,但是要求企业拿到贷款后马上将资金作为定期存款回流银行,然后再用存贷质押贷款95万元。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将1笔业务演化成3笔,贸易企业支付两笔贷款利息,拿回一笔存款收益,总的融资成本依然高于单纯的贷款。
或者是银行要求企业将100万元贷款存放在银行作为保证金,然后给其开出100万元的承兑汇票,贸易企业再拿去贴现,最后获得98万元的贷款。正规经营的金属贸易企业,一般不愿意接受银行的这种融资设计安排,因为成本要高许多。
“愿意接受这类融资的企业其实并非真正从事贸易,目的只是为了套利,途径则是将贷款投入到房地产、高利贷等高风险、高收益领域,并且还通过仓单重复质押等手段,将融资规模无限放大进而变成融资平台。这种6个月至1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需要银行对整个游戏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撑,一旦有银行提前撤走,或者资金在投资时发生风险,整个链条就容易断裂。”上述中资行人士表示。
银行风控难题
“金属贸易融资中,贷款风险最高的是纯贸易类企业,因为他们的货物进口后,银行其实比较难追踪下一步的真实流向。”多位外资行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同时,银行在风控手段方面,也难以实质上堵住漏洞。
以仓单重复质押为例,手段有三,首先是将同一批铜、铝等货物接连搬到不同的仓库,然后开出五六份不同的仓单进行贷款;其次,同一个仓库的货物,挂上其它贸易公司的牌子,然后再从其它银行套取贷款;再者,多方配合做各种虚假仓单,“明明运回来的是石头,却被描述成铜”。
“只要仓储企业、贸易公司联手做局,再加上银行内部员工的道德风险,总行就比较难识别其中的风险。”上述中资行人士表示。譬如,银行往往与仓库保管方签订合作协议,要求对方保管这批货物,但是由于负责监管的人员薪水通常较低,很容易发生道德风险,除非银行派自己人看守仓库。
另外,在信用证模式中,不少银行轻易相信贸易商提供的营业额数据、进出口时间、各种单据等,而没有查证是否有实际的买卖行为发生、货物进口后究竟卖给谁等细节。
对此,多位银行人士建议,首先对贸易类客户,应该要求必须是成立5年的贸易公司,并且有5年完整的报税记录,这样才会大大提高骗取贷款的成本。
其次,如果贸易融资是发放给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进出口厂商,如进口原料,生产加工后出口产品,那么银行可以追踪整批货物的贸易、生产流程,风险才能大大降低。(《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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