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率先启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独享两大优势
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号称“最受企业期待的自贸区政策”。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说,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对自贸区内集聚发展总部型企业,以及提高他们的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大意义。
文‖自贸区邮报研究员 姚伟
5月16日,上海自贸区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正式启动。
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号称“最受企业期待的自贸区政策”。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说,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对自贸区内集聚发展总部型企业,以及提高他们的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大意义。
所谓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是指跨国公司可以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成员单位外汇资金,实现境内与境外成员单位外汇资金的双向互通。跨国公司的资金成本能够因此明显降低,并能够防范资金错配风险等。
这一政策的试点早已启动。早在2012年12月1日起,国家外汇局就已在全国12个省市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但那时还是特批的名单制。今年4月底,国家外汇局发文明确,将在6月1日实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
这次,上海自贸区又先行了一步。而且,一名业内人士称,无论试点企业门槛、还是额度管理,自贸区内的这个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政策和全国将要执行的政策比,“还是小有差别的。”
上海自贸区的两大优势
除了走得快,上海自贸区的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还将独享两大优势:
其中之一是,上海自贸区内企业是“全口径”适用这一政策的,也就是说没有门槛限制,且即日起就可以申请。而区外企业,则和全国标准一致,有一个“上年度外汇收支规模1亿(含)美元以上”的门槛,且6月1日以后才能做。
当然,具体申请起来也不轻松。一名业内人士介绍,参与试点企业需要经过上海自贸区管委会认定,国家外汇局报备,银行认证;其中,银行认证方面,因为账户架构有变化,还有一些风控要求,因此需要银行辅导,“前期准备工作可能会多点。”
第二个优势,来自上海针对金融背景的投资型跨国公司的鼓励政策。
戴海波当天提到,目前上海自贸区跨国企业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的一个重大看点,是上海特别鼓励具有金融背景的投资型的跨国企业的资金管理总部。
“这样一个类型的总部,是鼓励境内外以投融资资产管理等为主的跨国公司,比如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将其资金管理总部设在自贸区等。今天签约的建银国际、东方资产都属于这种情况。”戴海波说,这将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试点带来的四大“红利”
具体来说,申请下来这个试点,企业在外汇资金运营管理上能有何帮助?
我们的总结是,至少有四点:
第一、监管部门将允许跨国公司同时或单独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账户形式和现有外汇账户形式是完全不同的。
第二、在开通上述账户的前提下,可以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外汇资金,开展资金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账户内可以全部或部分共享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正是因为有了这一点,跨国企业才能节省资金管理成本。
比如说,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与境外划转自由,完全没有额度控制;国内、国际账户内互联互通,这就便利企业内部调剂资金余缺,而对于这些体量巨大的跨国公司来说,如果能够内部调剂资金,而不是境外企业有钱,但境内还得借钱,节省下来的成本都是以数十亿甚至上百亿美元计算。
不过,短期内,这个国内和国际两个主账户之间互通还一定的额度限制。据农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朱楹介绍,从境外向境内流动,控制在企业可集中运营的外债额度之内;从境内向境外流动,控制在企业可以合并的对外放款额度之内。
“但对企业来讲,最大的变化还是便利了。原来,可能企业每办一笔业务都要跟监管部门办登记手续,现在只要在总额度之内,就可以了。”朱楹说。
这也就是第三点大的变化。央行也称,此次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进一步简化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手续,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需按规定提交税务备案表。
戴海波总结出的另一点“政策红利”是,对资本金结汇采取负面清单管理。资本金资金“意愿结汇”,审核真实性后对外支付。戴海波认为,这是监管部门给自贸区的一项红利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外汇局将于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政策规定,外债也可以意愿结售汇,也就是说,到6月1日后,自贸区内的跨国公司总部就可以资本金资金和外债额度两个都能意愿结汇。
本文来源:自贸区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