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5月17日在青岛说,亚太地区已成为全球价值链和供应链联接最为紧密的地区,但是成员间的发展差距远未弥合,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依然十分薄弱。面对这些新形势,亚太经合组织(APEC)各成员亟须拿出足够的智慧和勇气,继续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加快推动以亚太自贸区为目标的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
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5月17日在青岛说,亚太地区已成为全球价值链和供应链联接最为紧密的地区,但是成员间的发展差距远未弥合,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依然十分薄弱。面对这些新形势,亚太经合组织(APEC)各成员亟须拿出足够的智慧和勇气,继续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加快推动以亚太自贸区为目标的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
高虎城是在昨日于青岛召开的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贸易部长会议上致辞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副司长孙元江昨日在2014年APEC贸易部长会议间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提出亚太自由贸易区可行性研究倡议,不针对本地区现有的任何自贸协定和自贸协定谈判。
孙元江强调,未来的亚太自贸区是建立在现有自贸协定谈判的基础之上,包括APEC提出的“茂物目标”和建立亚太自贸区并不冲突。同时,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也不意味着立即启动谈判,“这是一个进程,一个长远目标,而APEC将成为未来亚太自贸区的孵化器,为未来亚太自贸区建设提供指引和智力支持。”
中方主张在APEC框架下
促进TPP、RCEP等互动
就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方在此次APEC贸易部长会议上主张在APEC框架下促进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自贸区的互动,建立自贸区信息交流机制,加强自贸区谈判能力建设。同时,积极探讨制订实现亚太自贸区的路径和方式,及早开展亚太自贸区可行性研究,启动亚太自贸区建设进程。
据上述新华社报道,孙元江称,建立亚太自贸区是APEC成员的“夙愿”。该倡议早在2006年已经提出,中国今年主张加快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是因大势所趋。目前在亚太地区有很多的自贸区谈判正在进行,如TPP、RCEP,以及其他一些多边、双边的自贸区协定谈判。这些自贸区的发展将为未来建立亚太自贸区奠定基础。
孙元江称,当前亚太地区自由贸易协定谈判风起云涌,各种一体化进程蓬勃发展,但规则标准不一,亟须研究分析各个自贸协定的共性,探讨未来的亚太自贸区的内容以及标准。
由美国主导的TPP已迅速发展成为一个具有广泛国际影响力的组织。TPP作为美国“重返亚太”战略的重要工具,其目标是成为涵盖APEC大多数成员在内的亚太自由贸易区。TPP不仅包括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而且还涵盖安全标准、技术贸易壁垒、动植物卫生检疫、竞争政策(包括经济立法、经济透明度、反贪污、金融改革等)、知识产权、政府采购、争端解决等,广度和标准都超过世界贸易组织(WTO)相关条款。
“中国发展离不开亚太 亚太繁荣也需要中国”
高虎城在此次APEC贸易部长会议上说,APEC已步入第25个合作年度。当前APEC成员的对外贸易总额和经济总量分别占到全球的46%和57%。亚太经合组织作为亚太地区规模最大、层次最高和影响最广的区域经济合作论坛,对于增进成员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昨日在青岛会见了APEC21个成员的贸易部长和有关国际组织官员。汪洋指出,亚太地区是世界经济的重要引擎,APEC不仅有责任促进本地区发展,也有责任为世界经济增长贡献力量,期待会议在支持多边贸易体系发展、推动结构改革、共同应对地区热点问题等方面释放积极信号,为世界经济复苏提供正能量。汪洋还表示,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亚太,亚太的繁荣也需要中国。中国高度重视与APEC各成员的合作。
此次APEC贸易部长会议是今年11月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前的一次重要准备会议,将于今天(5月18日)闭幕。来自APEC21个成员经济体的贸易部长或代表率团与会,WTO总干事阿泽维多等出席了会议。
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会见日本经济产业大臣
据中国商务部网站昨日发布的新闻稿,昨日,在2014年APEC贸易部长会议期间,高虎城会见了日本经济产业大臣茂木敏充,双方就中日关系、双边经贸合作等交换了意见。
高虎城表示,中方一贯认为维护和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重视中日经贸关系,愿继续稳定、巩固和发展中日经贸合作,进一步推动两国企业及地方间经贸交流,扩大贸易与双向投资。双方今后可在节能环保等领域加强务实交流。希望日方与中方相向而行,妥善处理两国间有关问题,为中日经贸关系的恢复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关于商务环境问题,高虎城表示,中国是法治国家,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中国法律保护。吸收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中国政府欢迎包括日本在内的各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并将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改善外商投资经营环境。民事以及刑事的法律纠纷,应通过相应法律手段妥善解决。同时也希望日本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日本的中资企业以及机构的合法权益,排除干扰。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