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家眼里的七大财务骗术与三十种手法
骗术之一:过早地记录收入或记录有问题的收入
1.在未来服务的尚未提供时,收入已经记入账册
2.在货物发出或客户无条件接受前,收入已经记入账册
3.尽管在客户还没有义务支付货款时,收入已记入账册
4.向机构出售产品
5.给予客户某种回扣作为补偿
6.重复计算收入
骗术之二:记录伪造的收入
7.记录缺乏实际经济意义的收入
8.将出借交易所得的陷阱作为收入记入账册
9.将投资所得作为收入记入账册
10.将供货商未来继续购买作为条件的折扣记作收入
11.将公司合并前不适当扣留的收入释放出来作为新公司的收入
骗术之三:使用一次性所得增加收入
12.通过出售低于价值的资产增加利润
13.将投资收入或所得作为收入的一部分
14.将投资收入或所得作为营运费用的下降来报告
15.通过资产负债表上各个栏目的重新归类来制造收入
骗术之四:将现期费用往前或往后转移
16.将正常的营运成本,尤其时最近发生变化的成本资本化
17.变更会计政策,将现期费用转移到过去
18.成本折旧或摊销得过慢
19.不注销价值所剩无几的资产
20.降低资产准备
骗术之五:不记录负债或不适当减少负债
21.在未来义务仍然存在时,不记录相关的负债和费用
22.通过变更会计假设条件,减少负债
23.将有问题的准备金释放,充作收入
24.制造假冒的销售折扣
25.当收到现金时,即使未来义务仍然存在,仍然记为收入
骗术之六:将现期收入转移到未来
26.建立准备金然后在未来某个时期释放,充作收入
27.在公司兼并完成前夕,不适当地扣留收入
骗术之七:把未来费用作为特别费用转移到现在
28.不适当地将特别费用的数量夸大
29.不适当地在兼并之后,将正在进行的研究与开发费用注销
30.把自由性费用加速转移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