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建设中的外汇改革
设立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为外汇管理深化改革提供了新的契机。促进上海自贸区贸易投资便利化 首先,区内与境外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和结售汇,均凭客户指令办理即可,无需像区外一样审核单证证明交易真实性。
设立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为外汇管理深化改革提供了新的契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外汇管理部门结合银行企业实际需求,从贸易投资便利化、资本项目可兑换、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等多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切实支持自贸区实体经济发展。
促进上海自贸区贸易投资便利化
首先,区内与境外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和结售汇,均凭客户指令办理即可,无需像区外一样审核单证证明交易真实性。这将极大提高银行和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也必将对银行经营产生深远影响。随着企业资金逐渐过渡到通过远程电子指令和电子支付方式办理,银行柜台业务将减少。当然,凭支付指令办理不是对真实性和一致性不作要求,而是在更高层次根据国际惯例和企业需求进行审查,要求银行必须掌握客户的资金往来以及业务类型、范围、规模等内容。此项政策目前只有在区内注册的企业才可以享受,因此,银行在办理相应经常项目资金收付和结售汇时,需要先通过外汇局有关系统查询企业身份。另外,服务贸易对外支付单笔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仍需按规定提供税务备案凭证。
其次,取消部分资本项目行政许可,银行企业可以直接办理。如对外放款额度审批、对外提供担保审批、对外支付担保费审批、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直接投资登记等。企业客户只要持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据和凭证,就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同时,考虑到部分许可项目比较复杂,如果采用直接投资登记,银行在办理相关登记时可能存在政策尺度把握不准、经验不够等问题,为了便利企业,在过渡期内外汇局仍然保留登记职能,企业仍可以选择继续到外汇局办理登记。对区内注册企业实行的其他便利措施还包括:对外担保不受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净资产比例以及股权关系的限制;提高区内企业境外放款限额,由其所有者权益的30%提高到50%;将境外直接投资债权登记纳入境外放款外汇登记;允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帮助企业规避币种和汇率风险。
再次,区内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无需按照支付结汇制要求提供合同发票等单证办理结汇。结汇资金可以存放在与资本金账户一一对应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支付时需要按照真实交易原则提供合同发票等办理,严格遵守资本金结汇资金适用范围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不得投资证券等。银行办理业务时需要注意,资本金意愿结汇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真实性审查要求,而是将支付结汇制的要求从资本金结汇后移到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支付环节。此举可以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作者单位系同济大学、国际法学会,文章摘自《中国金融》2014年第0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