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同业规避监管新招面世:境外金融机构做通道
中国金融业的创新能力堪令人称奇,继民生银行推出一款基于TRS(TotalReturnSwap,总收益互换)交易挂钩的理财产品之后,近日又一种能规避同业监管的业务模式逐渐成型,与以往的金融创新不同的是,这种业务方式借助了境外金融机构。而民生银行所创的TRS将潜在的投资关系隐匿于收益互换关系,从而将表内风险腾挪出表,亦大行其道,业务规模急剧膨胀。
中国金融业的创新能力堪令人称奇,继民生银行推出一款基于TRS(TotalReturnSwap,总收益互换)交易挂钩的理财产品之后,近日又一种能规避同业监管的业务模式逐渐成型,与以往的金融创新不同的是,这种业务方式借助了境外金融机构。
“走境外金融机构,比如说国内大行的境外分支行,给境外行出保函,然后境外行直接放美元给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再通过正常途径结汇进来放款到企业。”一位大型商业银行的同业业务人员说。
他表示,该业务类似于此前曾活跃一时的内保外贷业务,“就是中间多了一个融资租赁环节,以便把钱投到想投的地方去。”
他并指出,由于监管部门对于同业业务的管控大多局限于国内金融机构,对内地银行海外分支行及其他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力有不逮,因此形成一定程度上的制度空白,产生套利空间。
此前为了遏制野蛮生长的银行同业业务,监管层曾密集调研,多方补漏,去年三季度,一份《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即坊间所称“9号文”)流传于网络,尽管该文件至今未正式下发,但商业银行们已然各显神通,各种规避方法层出不穷。
去年末华东某股份制银行所创的“委托投资”业务风靡一时,该业务因将原买入返售项下的业务转入同业存放项下,从而实现出表及规避监管,但近日有多位业内人士透露,该业务已在被监管层调研。
而民生银行所创的TRS将潜在的投资关系隐匿于收益互换关系,从而将表内风险腾挪出表,亦大行其道,业务规模急剧膨胀。
在此背景下,上述借道海外金融机构的同业业务方式也就不足为奇了,“虽然是走海外,但是资金成本也不高,加起来不到8%,投向实体后还有不小的利差空间。”上述商业银行另一位内部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