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自贸区须避“同质化竞争”陷阱
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2013年9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并开始稳步推进负面清单、工商登记制度等管理体制创新及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改革试验。
张莉
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
除了已经挂牌成立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目前已有21个省市自治区,将对接、准备或申报“自贸区”列为2014年的工作重点。这固然表现出地方政府对中央战略布局的积极响应和支持,但也埋下了“同质化竞争”等隐患,需要加快顶层设计,尽早公布国家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总体战略部署,尤其是要处理好“三大关系”,以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能够实现预期目标,成为促进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2013年9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并开始稳步推进负面清单、工商登记制度等管理体制创新及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改革试验。截止到2014年2月底,上海自贸区新设企业6610户,其中内资企业6100户,外资企业510户,所占比重分别为92.28%和7.72%,显然,上海自贸区对内资的开放效应要大于对外资的开放效应。这意味着新一轮的对外开放已非传统意义上的引进外资,而将更多地表现为放松对内资的束缚,使内资企业能够更为便利地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在自贸区总体方案框架下,半年多来,相关部委已陆续出台了多项支持自贸区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与传统的优惠性政策措施相比,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措施主要集中在扩大开放、贸易投资便利化,以及外汇、税收、投资制度创新等方面。这些政策措施重在鼓励贸易模式创新,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整合贸易、物流、结算等多项功能,使企业节约运营成本、提高运作效率。这也是我国改革政府管理制度的一大创新,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多项政策措施密集出台,一方面会出现政策效应递减的现象,另一方面也使得自贸区试验内容的变量过多,在总结经验及复制推广时,很难剔除政策因子的作用,无法正确评估试验效果及复制后可能产生的风险。
现阶段,创新是激发中国经济发展活力的根本保证,因此,无论是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还是未来再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都需要避免过多的支持政策,而是要激发创新驱动的效应,要降低市场对自由贸易区的政策希冀,明确自由贸易区是改革与创新的试验田,使自由贸易区成为我国制度创新、模式创新的试验区和引领区,真正释放新一轮改革开放的红利。
无论是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还是未来要建立的试验区,其主要功能都是要在政府管理方式、投资管理制度、贸易监管制度、金融监管制度等方面有更大突破,探索建立与高标准国际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培育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全面提高我国开放型经济的层次和水平。要处理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差别待遇与发挥市场决定作用的关系,防止形成自贸区的“政策高地”,妨碍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概言之,自贸区发展要合理布局,以实现自贸区建设效益最大化。
(摘自2014年3月26日《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