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解读
一般来说,中国对出口商品都征收17%的增值税,所以完全彻底的出口退税,是要将出口商品在国内所征的增值税(17%)完全返还给企业。1985年,中国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时,采取全征全退的政策;1994年税制改革时确定的也是
一般来说,中国对出口商品都征收17%的增值税,所以完全彻底的出口退税,是要将出口商品在国内所征的增值税(17%)完全返还给企业。1985年,中国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时,采取全征全退的政策;1994年税制改革时确定的也是全征全退的原则,后来因为财政压力原因逐渐下调出口退税,近年来又为了减少贸易顺差和优化出口产品结构而对出口退税率进行以下降为主的调整。
为减少贸易顺差,中国多征少退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了步伐。最近频频下调出口退税。
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在国际上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大多数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都是免征免退,或全征全退,即100%退税。
出口退税对中国政府来说是个两难抉择下的选择。
不可否认出口退税是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如果取消出口退税,就意味着许多小企业将倒闭,大量从事传统制造业的工人将失去工作;另一方面,如果实行出口退税,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不减,贸易顺差将高速扩大,来自国外的政治压力、贸易摩擦将不断升级。
大部分出口企业都认为出口退税下调并非“良策”。
纺织、鞋业、服装、家具等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都反应,出口退税下调是“灾难性”的,由于出口产品在国内和国外双重征税,它削弱了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企业不得不放弃大批订单。一些实力较弱的企业也因而接二连三倒闭。
“一旦出现大量中国企业出口崩盘,工厂发不起工资,工人失业,将可能由经济问题发展成为政治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广东省轻工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经伟事业部总经理杜绪说。
此外,正规的大企业还得面对来自违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
“出口企业实际上有两种运作方式。一种是按国家规定出口,收了外汇后,到外管局核销,进出口公司收了工厂交来的增值税发票,付钱给工厂。第二种是进出口公司拿着报关单去报关,不用工厂开增值税发票,收了外汇后,扣除代理费,把钱直接转给工厂。”
第二种方法虽然违法,但在二三级城市,由于地方政府的保护,大行其道。
“我觉得是个矛盾,如果退税降得太厉害,很多企业就不选择正规的方式出口退税了,而是委托代理公司,也不开增值税发票。等于说国家少了这些钱,而正规的企业在竞争中将处于劣势。”杜绪说。
而中山市新达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总经理黄志忠认为,出口退税频繁调整对企业的影响很大,退税最好保持中性原则,做到100%退税。又或者说干脆取消出口退税,采用别的方式扶助出口企业。“很多企业反映,政府怕企业骗取出口退税,经常到企业做检查,结果企业穷于应付,双方都很烦。”
在许多学者看来,出口退税本身应该保持其自身的中性原则,不应该承担过多的功能,利用出口退税下调降低顺差是在用“错误的方法达到正确得目的”。
但是也有不少的学者和官员强调出口退税的工具属性。事实上,一些企业目前还停留在较低层次的体制上,单纯依靠价格来参与国际竞争,出口退税的下调首先冲击到这些企业。外部的压力,就逼着中国的出口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重新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的附加值,从而也改变频繁遭遇反倾销的命运。
随之而来的各个行业洗牌是也是不可避免的。它无疑将给企业带来刻骨铭心的痛,但从长远来说,也将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结构,毕竟低附加值的生产不可能长远发展。
出口退税的意义还在于出口导向。在出口退税中,一方面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的“两高一资”产品出口退税率下降,甚至于要征收出口关税。另一方面,对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则有所提高。这一降一升其实表明了政府的态度——有奖有罚,调整出口产品结构,鼓励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
出口退税率的调整给绝大多数的出口企业带来很大的影响。事实上,企业都认为,应根据企业自身特点,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减少出口退税下调带来的负面影响。企业比较常用的对策是:
第一、优化产品结构,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倾斜,对出口产品结构进行适当调整。通过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来提高出口商品的销售价格,增加企业出口利润。
第二、降低成本和费用。
第三、依赖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来生产的企业,改成来料加工,因为来料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而加工费是免征增值税的,也就是不征不退。而进料加工则必须交税,成本较高。
第四、提高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