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律师谈上海自贸区商业保理空间
刚起步的商业保理业务,在上海自贸区会有多大的空间。行业背景介绍完了,回到上海自贸区,商业保理业务有多大的发展空间,听听中茂律师事务所保理法律研究中心负责人林思明的分析。
文/自贸区邮报研究员 胡苏敏
刚起步的商业保理业务,在上海自贸区会有多大的空间。
政策面显然是支持的。自9月底上海自贸区挂牌以来,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就具体业务公布的第一个管理办法,就是针对商业保理业务的。
这里先交代点概念。所谓商业保理,其区别于银行保理,是由专门的保理公司提供的保理服务。运作模式一般是这样:销售商将其与买方订立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为其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包括: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保理公司的利润通常由两部分构成——融资利息与保理服务佣金。
在中国,银行保理已经有20年的历史,商业保理却刚萌芽,但势头不可小觑:据《中国商业保理行业研究报告2013》,2013年全国商业保理业务总量为200亿元以上(不包括第三方支付类、电子商务类及供应链融资类),比2012年增长超过一倍。未来3到5年内,商业保理业务年保理营业额将达到5000亿元以上。
一个大背景是:中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比较有限,资产中应收账款所占的比例却不低,保理正好能解决这个问题。但银行保理业务的准入门槛比较高,往往要求买卖双方都是银行的授信客户,商业保理应运而生。
目前,中国已在多个地区启动商业保理试点。2012年6月,商务部同意在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2013年1月,同意港澳投资者在广州、深圳两市,试点设立中外合资或外资的商业保理企业;2013年9月,批准重庆两江新区、江苏的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园区、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此后,陆续有北京、浙江、河南、辽宁等地区的企业,被批准开展商业保理试点。
行业背景介绍完了,回到上海自贸区,商业保理业务有多大的发展空间,听听中茂律师事务所保理法律研究中心负责人林思明的分析。
经营范围扩大
上海自贸区出台的商业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是目前所有试点办法里面最全面的:在保理公司经营范围上有所扩大——上海自贸区还可以做离岸保理和进出口保理。
林思明介绍,浦东新区能做的是国内保理、出口保理,浦东考虑不放开进口保理,可能是考虑到中国信用体系不健全。离岸保理是天津滨海新区和浦东都没有的,进出口保理方面,天津规定得比较笼统。保理公司如果做离岸保理,涉及到外汇结算这一块,外管局那边还没有对商业保理公司进行对接,包括外资公司借外债这方面,在外管局那边也没有梳理清楚,政策上面还是没办法对接。
具体操作办法尚未明晰
虽然上海自贸区里商业保理的业务范围扩大了,但具体怎么做,还不甚明朗。
比如“离岸保理”,现在还只是个概念。林思明认为,可能它会是区别于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但更多具备国际保理的属性。“涉及自贸区的保理公司或金融机构,它可能在享受自贸区政策方面,对公司发展会更有利,比如外债方面是否能放开一些?包括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因为现在谈利率市场化,那么这一块如何对接?”林思明说,“这些都是企业有所期待的,要说在自贸区设立的保理公司,它是不是能比区外的来得更有优势,现在还说不准。政策也需要时间去协调。”
依然需要资金托管行
《管理办法》还有一个特点:继承了浦东新区的管理办法,要求保理公司必须找一个资金托管行。(编注:文件中的具体表述是: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企业,应当委托上海自贸区内已加入国际性保理企业组织的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并在该银行开设商业保理运营资金的专用账户。)浦东新区的规定是,要找一个加入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的银行,作为资金托管行。
不过,浦东的这个监管政策是被业内诟病的,因为银行变相地成为商业保理公司的第二级管理、审批部门,弱化了企业的效率,而且在双方系统的对接上也可能增加麻烦。银行也没什么积极性,因为这个工作可大可小,责任也可大可小。
“自贸区这个监管办法还是个制度,实践操作里面到底怎么做,现在还没有特别明确。”林思明说。
发展的三大瓶颈
中国的商业保理公司要发展,有“三大瓶颈”,在上海自贸区同样需要关注。
第一大瓶颈——商业保理公司的融资渠道。银行现在很难直接给商业保理公司授信,毕竟在中国它还是个新的商业模式,就算这家保理公司注册资金是五千万、甚至一个亿,它毕竟没什么固定资产,不符合银行传统的授信要求。银行给予授信的情况,大多数是要求商业保理公司的股东做担保。
银行与商业保理公司合作做再保理业务,目前也还在探索之中。所谓再保理,就是商业保理公司得到买方企业应收账款债权的转让,但保理公司缺乏资金,于是把债权再转卖给银行,银行给保理公司钱。这同样也是融资的问题。
“很多企业设立商业保理公司,更多看重的是,公司作为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有十倍的金融杠杆,但现在这个十倍还没办法实现,甚至两倍都没实现。”(编注:从事商业保理业务企业风险资产一般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林思明说,“还是要通过自有资金来提供融资。”
也正因为如此,现在业内真正做得好的商业保理公司都是财大气粗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或大集团旗下的企业。
第二大瓶颈——政策面的问题,比如上文提到的与外管局的协调,以及与税务部门的协调。
举个例子,天津滨海新区对商业保理公司,对融资利息部分,营业税是征差额税的;但浦东没有这个规定,上海自贸区也没有这个规定。差额税是什么呢?商业保理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年化利率是12%,这笔钱可能是保理公司从银行贷款而来,银行利率是8%,那实际上,保理公司在中间赚取的只是4个点的利差,天津规定,你保理公司交营业税只要交这4个点的就可以;上海按照目前的情况,可能12个点都得交。
第三大瓶颈——专业团队欠缺。
做保理业务最重要的是要控制住风险,做100笔业务赚取的利差,可能因为一笔业务的失败就亏光了。中国整个保理行业发展时间不长,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的做法有很大差别:银行最大的问题,它是用流动资金贷款的方式来做保理业务,很多是借保理的名义来做贷款,关注点不一样,客户群体不一样,风险也不一样。
“你跟十家保理公司的老总谈保理业务是什么,可能会得出七八个不同的看法,这也是这个行业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因为毕竟这个行业还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已有的管理都还比较空,需要一个管理办法,能比较详细说明商业保理业务是什么、业务怎么做、操作过程哪些是需要注意的,其次就是,要有行业内的培训。”林思明建议。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年底或2015年,会出台一个关于保理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否则行业发展中,会有各种乱象。”林思明说。
(计思敏、丁蕾蕾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