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业务专营化改革启动 部分银行事业部制已成形
今年初,银监会向商业银行提出,同业、投资等业务可实行专营部门制,由法人总部建立专营部门单独经营,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再经营(详见本报1月16日报道《银监会力推同业专营部门制分支机构不再参与》)。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经营模式正在经历一场变革。
今年初,银监会向商业银行提出,同业、投资等业务可实行专营部门制,由法人总部建立专营部门单独经营,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再经营(详见本报1月16日报道《银监会力推同业专营部门制分支机构不再参与》)。
“通常业务条线专营管理的模式包括子公司、事业部制等,目前多数银行在研究的均是事业部制。”一家股份行同业条线人士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部分银行近期已完成对同业业务事业部的改制工作,例如平安银行已基本整合新建了金融同业事业部(准利润中心);包括交行、兴业在内,其相关业务事业部制改革初步方案也基本成形。
事实上,部分规模较大的地方银行此前也允许个别分行从事同业业务,例如天津银行等城商行已在北京、上海分行专门成立同业业务部。本报记者获悉,省级银监部门目前也在督促此类法人银行对同业业务进行专营改制,目前河南、江苏等地已对法人银行作出要求。
事业部制尝试
同业业务近两年来爆炸式增长,主要源于买入返售模式下,通过“通道类”业务将自有资金、理财资金投资于信托、资管受益权等,商业银行纷纷授权一级分行、少数二级分行,甚至支行抢夺该项业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在年初的监管会议上,银监会就指出同业业务发展不够规范,具体表现为业务前后台不分,机构总行分行不分,分支机构自立门户直接进入货币市场拆借资金,多头办理同业业务等。
以国有大行为例,不少同业负债、资产是通过分支机构开展的,部分大行的北京、上海分行,甚至在银行间单独开立账户,单独具备资金拆借和回购的资格。股份行更甚,不少股份行不仅授权分支机构进行拆借等负债业务,更能够大规模开展信托受益权等资产配置。
针对这种现象,在银监会建立专营机构机制的基础上,部分地方银监局已进一步明确,在法人机构总部建立专门部门后,“分支机构不能做资产转让、卖出回购、买入返售等同业业务”。
“这并不是要求原有分支行同业业务从业人员,就不能再继续做业务。可行的模式是,总行建立同业业务事业部后,分行相关人员划归分部,人事独立。”上述同业条线人士称,此举是为了防止总行同业部和分行多头展业。
他还透露,年初该行同业业务事业部改制方案已经成形,最近一段时间,总行领导将专门开会讨论此方案,主要议题是事业部名称和人事,而业务整合和财务核算目前均已经做好。
“目前方案中人员的安排,已经区分了金融市场和同业业务的大型分行,只需将同业业务条线人员划入事业部;未区分业务的分行,整个金融市场大条线的人员全部划入。”
本报记者多方了解获悉,目前平安、民生、兴业、光大、交行、中信等大中型银行,部分已建立同业业务事业部,或正在内部探讨方案。
转型之考
在上述监管会议上,银监会认为,理财业务和同业业务不规范发展直接推动了资金空转,抬高了融资成本,加大了资金错配和流动性风险,增加了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