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之中有“意外”
去年,梁女士一次在马路上散步时,为了避免事故发生,她在躲避一辆横冲直撞的大卡车时,却被另一辆随后冲上来的小货车撞伤了大腿,骨折住进本地医院,在随后的手术以及护理中,梁女士的相关费用差不多花费了3万多元,并且医院建议梁女士需要卧床休息5个月以上。
使梁女士唯一庆幸的是,自己购买的总保额为30万元的综合意外险这下能发挥作用了。可让梁女士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她今年康复出院后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时,保险公司却答复她说,只有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投保人才能依据“人身意外伤害责任”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但现在梁女士的腿部功能并没有完全丧失掉,因此,公司只能按照“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责任”对梁女士赔付8000元以下的赔偿。
当梁女士听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一番话后,万分惊讶,因为这与当初自己购买意外保险时,保险公司保险营销员所承诺的即使被狗咬了,也可以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说法,简直相差甚远。
只要往意外险上投几百元,甚至千把元,一旦自己出现“意外”,就可以让自己换取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保险保障,这对于任何一个购买保险的投保人来说,无疑是一件天大的好事,自己又何乐而不为呢?因此,很多人便把意外险作为了自己购买保险的首选。
其实,对这些花钱购买意外险,抱着买一份安心的想法投保人,一旦真正“意外”降临到自己头上时,并不见得意外险真的就能为自己获得安心的意外保障,因为,相对于意外险来说,“意外事故”的鉴定标准,都是由保险公司来完成的,并且鉴定结果的轻重都有他们自己的理由,为此,多数意外险理赔就被大打了折扣。
因此,投保人在投保之前必须对意外险有一个客观的认识。对于“综合个人意外伤害险”的主要保险责任涉及意外伤残和意外身故赔付,而投保人在投保前,也应认识到,投保人要想获得意外险赔偿,也只有投保人的伤残在达到一定程度时才可获赔,特别是,“意外伤害医疗险”的主要保险责任涉及意外伤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但具体情况还得具体对待,并不一定投保人花了多少医疗费,就能够获得多少赔偿,这些保险公司都有他们赔偿的标准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