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南京分行行长周学东:尽快出台政策性银行监管条例
周学东指出,政策性银行的普遍问题是资本金严重不足,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抗风险能力较弱。加快推进进出口银行和农发行改革,强化政策性职能定位,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审慎发展自营性业务。
政策性银行功能定位模糊、商业性冲动日趋增强,怎么办?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南京分行行长周学东在向全国“两会”提交的议案中建议,应加快政策性银行立法,尽快出台专门的《政策性银行监管条例》,对政策性银行的定位、宗旨、性质、业务种类、资本总量与构成、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内部公司治理结构、赋税减免和其他政策优惠、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外部监督等做出具体规定。
在2011年11月调任央行南京分行担任南京分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局长之前,周学东曾在2009年11月起担任条法司司长。而值得一提的是,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去年6月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曾明确提及,要“加快推动政策性银行立法”。
根据财新网披露这份题为《加快政策性金融改革与监管的建议》的议案,周学东指出,目前,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定位和业务边界逐渐模糊,商业化冲动日趋增强,导致真正需要政策性扶持的信贷需求难以充分满足,且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业务领域相互混合,形成不公平竞争,并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监管套利”。
基于此,他建议,要坚持政策性金融发展方向,明晰政策性业务边界,在尊重各家政策性银行既有发展历史的前提下,突出政策性业务主体地位,确定政策性业务规模占比的最低要求(如不低于70%),逐步退出商业性金融已经进入并且能够满足需求的领域,集中有限资金实现政策目标;合理界定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的边界,以清单方式列明政策性业务范围并保持动态调整,切实发挥政策性金融拾遗补缺、引领催化的作用。
此外,周学东指出,政策性银行的普遍问题是资本金严重不足,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抗风险能力较弱。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自成立以来一直没有补充资本金,且资金来源高度依赖于发债,缺乏稳定和低成本的资金来源,导致政策性业务规模无法做大。他建议,根据实际需要由财政注资政策性银行。同时,建立政策性银行资本约束机制,按照高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标准进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计提足额拨备,以约束其盲目扩张,加强其风险管控。
另一方面,要建立稳定、低成本的资金筹集机制,如通过境外筹资、适当放宽吸收存款范围、财政借款、资产证券化、创新债券品种,加强与社保基金、邮政储蓄、企业年金、寿险资金等资金大户的长期合作等方式,不断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虽然同为政策性银行,但监管部门对国开行、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路径规划不尽相同。央行在去年四季度货币政策报告中称:将继续深化国开行改革,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和战略定位,妥善解决债券信用、资金来源等问题。同时,加快推进进出口银行和农发行改革,强化政策性职能定位,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审慎发展自营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