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蔚华:“六行四司”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深圳管理提案
具体如下:1.允许广东省政府将六行四司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深圳管理,深圳市政府接收、六行四司配合,确保养老保险转移工作平稳过渡。2.废止六行四司须额外缴交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的规定,六行四司与深圳其它企业享受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
关于“六行四司”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深圳管理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永隆银行董事长招商银行前行长马蔚华
[提案摘要]
深圳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太平洋财险和太平洋人寿(简称“六行四司”)的基本养老保险由广东省社保局管理,其它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由深圳市社保局管理。社会保险两地管理,导致六行四司经营成本加大,员工不能享受深圳市民待遇且社会保障水平逐年下降。对此,六行四司及其员工反响巨大,强烈希望尽快将养老保险转回深圳管理并享受市民待遇。此事关系到深圳六行四司从业队伍的和谐稳定与金融事业的长期发展,希望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广东省政府转出、深圳市政府接收六行四司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完全属地管理;同时,调整深圳现行六行四司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政策,取消额外一次性缴交费用规定,建立增长机制并享受地方补充医疗补助待遇。
一、背景及问题
深圳六行四司基本养老保险自1994年1月起,按国家规定实行金融系统统筹,1998年8月,统一移交广东省社保局管理;其它社会保险则由深圳市社保局管理。由于省市分开管理,六行四司及其员工一直存在缴费、养老、医疗等诸多社会保障问题,包括不能享受深圳市民待遇。上述问题已成为六行四司每年工会会员大会员工必提议题,目前问题日益尖锐、矛盾日趋激化,具体表现如下:
1.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高。六行四司目前按广东省标准18%缴费,而深圳市标准是11%,是深圳其它金融企业的1.6倍;以此计算,每年需多缴交8000万元;经统计,自1998年8月起至今,六行四司多缴交养老保险超过10亿元。
2.额外承担医疗保险费。深圳市规定,六行四司员工退休后,需以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由原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及18年标准一次性缴足社会保险医疗费用,2010年标准是10多万元/人,标准逐年提高。深圳其它企业员工退休,则不需企业缴纳。据统计,如果六行四司全部员工退休,按2010年标准测算,共需多缴交16.6亿元。
3.员工不能享受深圳市民待遇,养老、医疗保障逐年下降。
(1)养老保险待遇按广东省办法计算,不能享受深圳市民待遇。由于广东省与深圳市的待遇标准有较大差距,加上近年来深圳退休人员的增长金额又明显高于广东省,导致六行四司与深圳其他企业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差距越拉越大。
(2)医疗保险待遇不公平、不合理。六行四司的医疗保险由深圳市社保局管理,其员工在职时与深圳其他企业在岗员工待遇相同,但退休后却不能享受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主要表现在:
①如前所述,员工退休后,所在单位需额外缴交一次性的社会保险医疗费用,否则退休人员不能享受深圳医疗保险待遇。
②医疗保险账户划入额没有增长机制,医疗保障水平逐年下降。六行四司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账户划入额,以退休当年的上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计算,并从此固化,没有增长机制。深圳其它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账户划入额则有增长机制,其以本人养老金为基数计算,而养老金每年都根据物价指数、社平工资等因素上调,故缴费基数每年也相应上调。由于物价、社平工资不断上涨,六行四司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实际上不断下降。
③没有享受到地方补充医疗的相关补助。六行四司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账户没有收到过一次性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退休补助500元及按月享受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补助20元。
二、建议及理由
(一)建议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广东省政府转出、深圳市政府接收六行四司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完全属地管理;同时,调整深圳现行六行四司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政策,取消额外一次性缴交费用规定,建立增长机制并享受地方补充医疗补助待遇。具体如下:
1.允许广东省政府将六行四司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深圳管理,深圳市政府接收、六行四司配合,确保养老保险转移工作平稳过渡。
2.废止六行四司须额外缴交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的规定,六行四司与深圳其它企业享受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
3.规定六行四司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账户划入额增长机制,可考虑以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月计算和划入医疗保险账户。
4.六行四司退休人员享受到地方补充医疗补助待遇,即一次性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退休补助500元及按月享受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补助20元;以前没有发放的,予以补足。
(二)理由
六行四司基本养老保险在广东省社保局管理,必须按广东省规定执行;其它社会保险由深圳市社保局管理,深圳又以养老保险不在深圳管理为由,制定特别规定,在广东省存在缴费比例高、在深圳市存在额外缴费等问题,不仅增加企业经济负担、加大企业经营成本、不利企业长远发展,而且员工不能享受深圳市民待遇,并受到不公平、不合理对待。
事实上,六行四司在深圳经营30多年,所辖员工基本具有深圳户籍,工作、生活、消费、纳税等完全在深圳完成,无论从法律还是从道义上看,均应该而且有权利享受深圳市民待遇。六行四司在广东省社保局管理的员工近15000人,随着年龄增大、退休人员增多,面对日益增长的养老、医疗费用,能否平等享受深圳市民待遇已经成为退休和在职人员最为关心的问题,不仅影响到员工队伍的稳定和金融业的发展,而且随着上访越来越多,如不及时解决将成为今后不稳定因素。
六行四司的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短期用工的养老保险已在深圳市管理,接收管理其正式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有利于理顺社会保险关系,符合国家社会保险改革的方向,更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广东省委、省政府和深圳市委、市政府一直将金融业作为重要支柱产业,大力支持金融行业发展,有关职能部门非常重视并同意解决六行四司养老保险转回深圳管理问题,但由于国家规定金融系统养老保险实行统筹,以致无法操作。
2009年12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应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而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综上所述,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并同意广东省政府转出、深圳市政府接收六行四司基本养老保险;同时,调整深圳现行六行四司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政策,取消额外一次性缴交费用规定,建立增长机制并享受地方补充医疗补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