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上海自贸区外汇管理细则 取消并简化多项审批
取消对外担保和向境外支付担保费行政审批,放宽区内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金额上限,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允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还要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放宽试点企业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及账户管理。
原标题: 央行发布上海自贸区外汇管理细则 取消并简化多项审批
东方网记者裘颖琼、鲁琳2月28日报道:上海自贸试验区外汇管理政策实施细则今亮相。东方网记者从今天举行的外汇管理政策通报会获悉,日前发布的《关于印发支持自贸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简化了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单证审核。同时,放宽区内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金额上限,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允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
据介绍,《通知》按照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有效防范风险、“成熟一项、推动一项”原则,实施了五项外汇管理政策创新措施。即简化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手续。同时,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放宽对外债权债务管理。取消对外担保和向境外支付担保费行政审批,放宽区内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金额上限,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允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
此外,还要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放宽试点企业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及账户管理。完善结售汇管理,便利银行开展面向区内客户的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表示,通过上述改革措施,区内企业、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便利度将显著提高,有利于支持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试验区国家战略,有利于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业务及管理模式,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