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小微服务企业“解渴”禁收资金管理费(图)
在昨天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等共同就《关于山东省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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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等共同就《关于山东省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一行四局”将从5大方面推出18项具体措施,对全省服务业发展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
文/记者 杨芳实习生李伟涛为中小微企业“解渴”禁收“资金管理费”
据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肖龙沧介绍,发展现代服务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2013年末,全省服务业贷款余额13826.3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30%,比2013年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低11.2个百分点。
对支持涉农服务业和小微服务业企业力度较大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明确,在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提升信誉度、降低财务成本。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鼓励和支持更多服务业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
为了维护服务业客户权益,《意见》 要求金融机构对服务业客户开展优惠服务,减费让利。对于小微型服务企业(除银团贷款外),严禁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费用,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杜绝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和不合理收费等行为。
非主观故意不良贷款问责上放宽松
山东银监局副局长解晓非表示,银行业监管部门也已经明确,对于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工作成效显著的金融机构,其增设机构和创新业务的申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审批; 对在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及有利于服务社区经济和服务业的机构网点设置,予以支持倾斜。“同时,我们也提高了对小微企业和服务业不良贷款的容忍程度,适当放宽对他们的要求,只要不是主观故意或者是因为市场环境变化原因造成不良贷款,问责上要宽松很多。”
支持中小微服务业上市融资
山东证监局副局长赵洪军昨天表示,目前我省已有相当数量的服务业企业通过首发上市获得资金支持。目前,全省已有13家服务业上市公司,还有16家服务企业已进入上市辅导程序。同时我省首批3家服务业企业成功登陆了“新三板”,累计融资4500万元。我省还将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各类服务业登陆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拓宽股权转让和融资渠道,提升企业综合竞争优势。
支持民营资本设保险公司
山东保监局副局长姚飞介绍,我省保险监管部门支持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更为专业的保险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通过多种方式投资设立保险公司、保险代理、经纪、公估等机构。姚飞介绍,养老服务体系面临资金压力,需要保险业的介入。“保险业参与养老医疗保障的渠道将会不断拓宽。如,保监会明确今年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推动保险业深度介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姚飞表示,将密切关注工作进展,争取有关试点项目在我省落地。
此外,近期外汇局实施的服务贸易改革中,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无需审单。“此项改革措施是根据服务贸易金额小、笔数多的实际特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制定的。”肖龙沧说,根据2013年数据统计结果,按笔数计算,可覆盖我省约88%的企业服务贸易交易,从而便利了我省绝大多数服务贸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