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长给出互联网金融监管意见

2014-02-21 14:474698

互联网金融风险如何监管,是投资者们普遍关注的话题。刘士余在文章中指出,互联网金融是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而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内控制度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均被刘士余列入互联网金融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风险如何监管,是投资者们普遍关注的话题。昨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清华金融评论》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提及互联网金融的三大风险,并给出了以包容为主导的四点监管意见。业界人士认为,互联网金融相关监管或将出台。

  刘士余在文章中指出,互联网金融是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众所周知的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等。当前的互联网金融蕴藏着三方面风险。

  “首先是法律定位不明,可能越界触碰的法律底线:一是不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另一个是不能非法集资。”刘士余认为,现有法律规则还没有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属性作出明确定位,互联网企业尤其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活动,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或规章对业务进行有效的规范。

  而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内控制度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均被刘士余列入互联网金融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创新的产物,既然是创新,就肯定有失误和风险。”刘士余表示,对待互联网金融,既要包容失误,同时也要防范风险。因此,有必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恰当地监管。

  刘士余提出,对互联网金融监管,一是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尊重市场,呵护创新;二是要因时制宜,因事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市场规模相对较大、主要风险基本暴露的业态,监管部门应当进行规范和引导;三是要处理好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关系;四是要严守底线思维,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数据显示,在互联网支付领域,截至2013年8月,获得许可的25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中,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有97家。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范围内活跃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已超过350家,累计交易额超过600亿元。而目前我国的众筹融资平台也达到了21家。

0
发表评论
同步到贸金圈表情
最新评论

线上课程推荐

火热融资租赁42节精品课,获客、风控、资金从入门到精通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10.11 10:35
  • 共 42 课时
相关新闻

从互联网金融到ICO:央行严防风险3.0

2017-09-12 14:43
2414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召开贷款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启动会

2024-09-13 13:01
98715

中国互金协会:定期公布小额信贷行业逾期率,完善互联网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功能

2024-08-05 11:41
57584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召开互联网金融信息共享平台使用交流座谈会

2024-08-02 12:37
71456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倡议:规范开展贷款网络营销活动

2024-07-16 15:38
97058

国家标准《互联网金融智能风险防控技术要求》正式实施

2024-02-28 14:07
197092
7日热点新闻
热点栏目
贸金说图
专家投稿
贸金招聘
贸金微博
贸金书店

福费廷二级市场

贸金投融 (投融资信息平台)

活动

研习社

消息

我的

贸金书城

贸金公众号

贸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