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剑波破釜沉舟:“证监会的错误很明显
近期,光大“乌龙指事件”主角杨剑波状告证监会的消息在业内不胫而走,14日下午,理财周报联系了当事人,其大呼,“我是被冤枉的。” 此前理财周报与杨剑波沟通时,其对记者强烈谴责证监会出的说明与其上报情况不符,并非常不同意内幕交易的罪名。
杨剑波:证监会事先知情光大将对冲交易
近期,光大“乌龙指事件”主角杨剑波状告证监会的消息在业内不胫而走,14日下午,理财周报联系了当事人,其大呼,“我是被冤枉的。”
此前理财周报与杨剑波沟通时,其对记者强烈谴责证监会出的说明与其上报情况不符,并非常不同意内幕交易的罪名。
业界对此事件解读颇多。为何在事件发展过去这么久杨会搞这样一出?为何是其个人名义而非光大证券?证监会又该如何处理?记者在独家采访杨剑波后将为你打开这背后层层隐藏的秘密。
杨剑波大斥证监会,诉状陈述三大理由
时至今日,据理财周报(微信公众号money-week)记者了解,光大证券的策略投资部已经被并入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不过,策略投资部的办公地址仍在光大证券总部(静安),而富尊在成立之初就设在浦东。富尊注册资本8亿元,其负责人是光大证券从国信证券挖来的葛新元。
人员方面,原先近20人的部门已分崩离析,中信、安信、浙商等多家券商都是员工们新的去向。
而遭受处罚的杨剑波,则被出示终身禁入市场。据悉,虽然被禁入市场,但杨剑波本人一直有意另立门户,但由于受处罚限制,重新上路一直遭遇坎坷。或许这也是其起诉证监会的一个原因。
据记者了解,证监会宣布处罚结果后,杨和另外几人一直在申请行政复议,去年年底便对外宣称准备起诉。一是等行政复议结果,而是等彻底办完离职。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证券部主任王智斌律师对记者表示,杨提出状告最根本就是对证监会处罚不服,“中间也应该是进行了行政复议,复议之后证监会维持了原来的行政处罚决议。”
记者随后拨打了杨此次诉讼的律师李江的电话,其对记者透露道,杨是在元旦前找到了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当时李也劝杨保持谨慎,多找一些机构分析案件本身,并未太在意。
但是杨却引以为重,据其本人透露,“我为此准备了有一段时间了。”
而证监会对此的态度就显得略为冷淡,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今天回应光大证券“乌龙指”主角杨剑波提起诉讼一事时表示,证监会已经关注到相关报道,此前证监会已就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做过详细介绍。
对此态度杨非常不满,“今天媒体披露的信息,证监会在处罚里从来没有提到过,而这些信息可能是对这个处罚是非常关键的,对证监会很不利。为什么不处理这些信息呢!”
在与杨短短30分钟的沟通中,这不是其第一次直接表达对证监会的不满。其甚至直接指出:“证监会错误是很明显的!”
其对记者透露,在诉状中,他提出了对证监会的几点不满,“第一,他对我的认定缺乏法律依据。”其认为,法律规定的内幕信息是指发行自身有关的信息,把错单行为当成一个内幕信息,就是一个错误。
“第二,证监会是事后认定的内幕交易。这是违法的!”其认为,“事后的复杂性远比当时更复杂,这是硬伤!”
“第三,对光大证券放弃复议的情况感到不服。”其考虑许久,对记者透露:“我知道,证监会肯定是用了高压,因为光大证券去年年底进行过复议,但是为什么在十二月下旬又放弃,这肯定是证监会给了压力。”
律师称撤诉可能性小
对于压力,杨坦言,“我站出来确实是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但这不是一个人的公平问题!”
对于案件本身,李江也表示,“仅仅是代表杨剑波个人来进行这个诉讼,不代表光大和其他被处罚人。”
其也理智分析了案件的可能性。
败诉的话,就是证监会对光大的处罚是正确的,光大也不能再有异议,事实就是会基本敲定了。胜诉的话,光大证券作为当时的处罚对象,也会受到好的影响。
王智斌却表示,从个人的角度来看,证监会撤销的可能性非常小。
“说证监会知道对冲,然后并不制止,这个理由是并不成立的。一,证监会知道是需要事实证明的。二,就算证监会知道的话,也不是说不是内幕交易。内幕交易是市场还不知道的情况下,从而进行牟利的行为。并不是以证监会知道不知道为标准,还是以证券法为准。”
但杨有他自己的说法,“上交所,我已经汇报了,中金所整个交易过程中我都打了四五个电话,都知道我在做对冲,都不觉得是内幕交易。八月十八号证监会的公告里面也没有提到这事内幕交易,突然过几天变成内幕交易了。你觉得我有问题,八月十八号是说内控有问题,那为什么不去追究我内控的问题,这个完全是板上钉钉的,为什么要找一个很牵强的理由来处罚我。”
在这里,杨再次表达了内心的愤慨,“我对公司对外公关和解释很不满意。”
“我依据里面还有一点,我们公司对我们部门的定义就是如果有敞口,马上就要对冲,我所有的业务就是对冲的交易,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公司里叫做内部对冲基金,我们和传统基金是不一样的。”杨表示,其实在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和管理层同意下进行的对冲交易。“我完全行使了自己的职责!”
但是对于案件本身,深圳证监局内部一名人士对记者表示了不同的观点,认为证监会此前的处罚并没有错,确实是内幕交易罪。“上海证监局没有回复,或者默许,都不能代表审批和官方意见。”
李江认为,实际上核心的问题是就是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目前会从事实是否成立这个方面去入手,去探讨。对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的认定是目前要研究的。”
杨本人却不这么认为,“第一我向你汇报了,第二你没有说要批准或者怎么样以后。第三,从国际上来说没有一个国家把这种行为视为一个非法的,内幕交易行为。”
其把缘由归因于法制的不健全,并声称在国外从来没有这样的情况。“国外对此类重大事件处理是有方法的,但是国内却没有,现在问题的重点就是中国要不要法制!”
在最后,其对记者表示,“我并没有考虑过胜诉的几率,但至少我觉得,我这个案子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个人,甚至我们公司,乃至一个行业。”
据了解,目前双方在等法院的立案通知,最快的话也得20天以后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