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司长李波:跨境人民币计价的前景
人民币计价是指人民币在国际范围内的私人用途和官方用途中,承担价值衡量和记账工具职能。人民币计价与人民币结算不是同等概念。人民币结算是指跨境交易以人民币进行实际支付。在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中,有相当比例仍以美元等其他外币计价。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司长李波:跨境人民币计价的前景
随着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的逐步扩大以及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具有一定的前景。
文 /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司长 李波
人民币计价是指人民币在国际范围内的私人用途和官方用途中,承担价值衡量和记账工具职能。人民币计价与人民币结算不是同等概念。人民币结算是指跨境交易以人民币进行实际支付。在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中,有相当比例仍以美元等其他外币计价。而就当前阶段的跨境人民币业务而言,人民币计价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指跨境贸易合同和跨境支付单据采用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二是指跨境交易的投融资金融产品,例如债券、股票、期货等,采用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
人民币作为跨境交易计价货币的发展历程
边境贸易采用人民币计价。199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允许边贸企业与毗邻国家的企业和其他贸易机构之间进行边境贸易时,以可兑换货币或者人民币计价和结算。据不完全统计,在允许边境贸易采用人民币计价后,中越、中缅的边境贸易人民币计价发展较快,人民币计价的商品约占整个边境贸易额的80%以上,部分边贸口岸甚至达到90%以上。
进出口贸易和相关金融产品采用人民币计价。200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内机构对外贸易中以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境内机构在对外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时,以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发布《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国际开发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2005年10月,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分别在境内发行人民币计价债券,合计30亿元人民币。200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发布《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境内银行金融机构赴香港发行人民币计价债券。
跨境交易采用人民币计价已无制度障碍。从2009年开始至今,经过4年多的发展,市场主体已可自主选择使用人民币作为跨境交易的计价结算货币。跨境贸易、投资、借款等业务均已开始采用人民币计价。香港、新加坡、伦敦等境外离岸人民币市场稳步发展,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信托、保险(放心保)等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陆续推出。
海关总署首次以人民币为主公布进出口数据。自2013年1月1日起,海关总署调整了对外贸易统计数据(包括进出口总值、进口总值、出口总值和贸易差额)的计价单位,上述4项统计指标的货币计价由原来发布单一美元,改为人民币、美元双币种同时发布。
人民币作为跨境交易计价货币尚处于起步阶段
虽然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应清醒地看到,跨境交易主体选择使用人民币计价还面临一些困难,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尚处于起步阶段。
人民币计价与人民币结算发展不平衡。人民币担负计价职能和结算职能,是人民币跨境使用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相对于人民币结算职能,目前人民币计价职能尚有一定程度的滞后,部分跨境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中,贸易合同仍以美元等外币计价,而没有采用人民币计价。据初步统计,2012年全国跨境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中,采用人民币计价的业务金额占比约为56%。人民币结算以外币计价,一方面不利于市场主体节约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不利于充分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对境内外人民币金融市场发展的带动作用,不利于推动离岸人民币市场人民币计价金融产品的创新和促进境内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
涉外经济金融管理、统计、核算仍主要采用外币计价。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政府管理部门在涉外经济活动的管理和核算中采用人民币计价,对便利市场主体采用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整体发展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涉外经济、金融活动的管理和核算依然主要使用美元作为计价货币。例如,在对外贸易和投资管理中,均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作为计价货币;在涉外经济数据统计核算中,也主要采用美元作为计价货币。
国际金融市场人民币金融产品仍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时间较短、境内金融市场开放程度有限等客观因素影响,国际金融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刚刚起步。首先,境外人民币计价金融产品的种类还不够丰富。境外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主要集中在中国香港地区,产品主要以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等基础产品为主,投资管理类和风险管理类产品还不够丰富。其次,境外人民币金融产品的市场规模还比较小。经过几年的发展,截至2013年9月,中国香港市场人民币债券余额达到3032亿元人民币,与离岸市场发行的美元、欧元、日元债券相差仍较悬殊。
人民币作为跨境交易计价货币的前景
跨境交易主体使用人民币计价面临着困难,究其原因,既有微观层面的,例如出口商品差异化程度低、对外贸易企业议价能力不强等;也有宏观层面的,例如境内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有限。随着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的逐步扩大以及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具有一定的前景。
涉外经济的管理、核算和统计逐步采用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一是从便利贸易和投资的角度,可以考虑清理现有涉外经济、金融的相关制度,修订或废除有关条款,为在管理、核算和统计中采用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奠定制度基础。二是逐步扩大在跨境贸易和投资的管理、核算、统计等环节采用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
支持国际金融市场发展人民币金融产品。发展离岸人民币市场,鼓励境外机构开发人民币计价的投融资金融产品,既能丰富和增加离岸人民币金融资产类别,部分满足境外机构的避险和投资需求,也有助于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一是进一步增加离岸人民币市场的流动性。通过开展境内银行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拓宽境外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在境内的人民币融资渠道等多种方式,支持人民币以资本项目向境外输出,增加离岸人民币市场的流动性。二是继续完善跨境人民币资金清算渠道。在境内代理行、人民币业务清算行等既有跨境人民币资金清算渠道的基础上,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为境内外机构之间的跨境人民币资金清算提供安全、高效的清算服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密切关注和有效防范相关风险。随着人民币计价和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境外人民币持有者的避险需求将增加,境内金融市场的开放度也将进一步提高,境内外人民币市场的联系将更趋紧密。为有效应对潜在风险,需要从微观和宏观层面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一是继续深化境内人民币金融市场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推动境内外金融机构和企业认识和了解境内人民币金融产品,逐步扩大境内人民币金融市场的参与者范围,帮助境内外微观市场主体增强应对计价货币汇率波动的能力。二是始终把握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循序渐进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健全针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通过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监管、保留和加强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措施等必要的风险防范手段,有效强化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和管理,切实防范相关风险。
(本文曾刊登在《中国金融》杂志2013年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