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2014:贸易壁垒犹在,去产能仍是重任
名博 |2014-01-07 14:52561
尽管2013年中欧光伏贸易战在价格承诺和出口配额限制中告一段落,中国光伏在外面临的贸易壁垒却没有因此而打破: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近日预警指出,美国部分太阳能企业拟要求美国政府对大陆公司委托台湾代工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处分。“具体大陆有多少厂商采取了购买台湾太阳能电池来生产电池板还无法估算,但的确有部分产商采取了这种做法。
尽管2013年中欧光伏贸易战在价格承诺和出口配额限制中告一段落,中国光伏在外面临的贸易壁垒却没有因此而打破: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近日预警指出,美国部分太阳能企业拟要求美国政府对大陆公司委托台湾代工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处分。一旦美国官方采取行动,将对台湾相关业者造成相当程度的冲击。在此前,由于美国对大陆的光伏产品采取“双反”的贸易保护主义做法,部分企业为了规避关税壁垒而将生产转战台湾,“具体这部分占台湾总产能的多少还不好估算,但无疑绕道台湾是很多大陆光伏厂商规避关税的重要手段。”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与此同时,国内光伏业也开始了新一轮的洗牌:2013年12月31日,工信部发布了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第一批的最终名单,共计有109家企业入围,较2013年11月底工信部拟公告名单的134家企业,减少了25家。“展望2014,应对可能愈演愈烈的贸易保护主义和继续促进产能的兼并重组将是2014年中国光伏业的主题。”这是孟宪淦和商务部研究院综合战略研究部副主任张莉的共同看法。
2014年贸易保护主义或将更加严重
2012年10月,美国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组件征收大约24%~36%的关税,因为美国认为中国公司接受了不公正的政府补贴,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是,这项判决有一个很大的漏洞:它只适用于以中国大陆的太阳能电池做成的太阳能板。太阳能电池是用来组装完成电池板的决定性重要组件。于是,很多制造商就从以台湾为主的其他地方购买太阳能电池,成功地避开了这些关税。美国咨询公司RaymondJames的分析师帕维尔˙莫尔恰诺夫表示,台湾向中国大陆太阳能电池板公司额外收取的区区几美分,比缴纳关税便宜多了。倘若缴纳关税,每瓦的成本会增加大约20美分(约合1.23元人民币)。
“具体大陆有多少厂商采取了购买台湾太阳能电池来生产电池板还无法估算,但的确有部分产商采取了这种做法。美国此举很明显是要进一步把这个漏洞堵死。”孟宪淦说。
事实上根据台湾官方发布的电力系统中各种能源的装机容量和发电量,以及发电总容量占比等资料,从美国企业提出对国内光伏企业采取“双反”行动之后,台湾太阳能电池的出货量大幅攀升,2012年多数台湾电池厂出货量均创新高,总出货量达到5500MW,各厂商的出货量较2011年成长5%~25%。而台湾产商们认为,厂量持续增长的主因在于欧美对中国的贸易“双反”,以及日本市场崛起,都给了台厂合作的机会,厂商们的代工比例在不断地增加。
张莉对此认为,美国进一步对台湾采取行动一方面是要从行动本身获利,更重要的是通过此举与大陆或台湾当局达成获利更大的交换。“这是美国惯用的手法,并且从美国目前面临的经济形势来看,这种做法只会愈演愈烈。去年我国企业涉及的贸易摩擦有95起左右,我们预计明年可能增加20%。”张莉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最近有消息表明,在贸易保护主义上更进一步的不仅仅是美国:一家德国律师事务所近日发出警告,从藐视新贸易规则的中国制造商手中购买产品的欧洲公司将面临严重的惩罚甚至入狱。斯图加特一名海关专家伊莎贝尔˙路德维希IsabelLudwig表示:“各家公司需要仔细查看进口的太阳能产品,以及是否协议涵盖他们的供应商。如果未支付反倾销税,他们可能被指控,追溯期长达3年。”
目前国内约100家中国制造商承诺对进入欧盟的产品实施每瓦0.56欧元的最低价格,每年组件配额为7GW,电池为2GW。没有承诺或不遵照该承诺条款的公司将承担惩罚性关税。
去产能仍是光伏业的重中之重
在国外进口国不断施压的情况下,国内产业整合的脚步也在加快。“即使我们按照国内的规划启动内需,大量投建电站,目前的产能还是过剩的,因此去产能非常关键。”孟宪淦说。而工信部近日发布的符合《光伏制造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条件》)的企业的最终名单也印证了这一点。
根据工信部公布的信息,该名单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专家复核、网上公示及现场抽检而决定,共109家企业获得了行业通行证,若未满足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将根据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等方式尽快达到规范条件的要求。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500多家光伏企业,这就意味着有八成左右的企业未能入围。
为何大量企业未能进入名单?徐州市经信委电力能源处处长孔维强以徐州市未能入围的企业进行分析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四种情况:一是未能通过环评验收;二是产能或者产能利用率不达标;三是不具有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研发及工艺改进费用不足;四是产品衰减率和水耗、能耗等指标未达要求。
“榜上有名”的晶科能源相关人士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件》提出的标准并不低,如在产量方面,多晶硅公司要达到每年1500吨,硅片公司则需要有2500万片的产出。另外,对企业也提出了一系列的技术要求,如多晶硅、单晶硅电池的转换效率要不低于16%~17%,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也不能低于14.5%等。“这些对于大企业来说不难做到,但对于很多中小企业来说要求是很高的。如果企业本身还有一定的债务危机,达到要求就更难了。”该人士说。
“毋庸置疑的是,2014年这个行业的产业整合和淘汰将更加残酷。”孟宪淦认为。规模效应变技术效应如此之难?
在“内外夹击”之下,煎熬中的企业2014年将何去何从?这是许多行业人士最关注的问题。“由规模效应转变为技术效应。”这是张莉和孟宪淦认为的光伏产业最好的出路。“这两年来我们的太阳能电池的出口量一直维持在16GW左右,但出口总额却在连年下降。这就说明我们的产品出去之后卖不了高价。就拿太阳能电池板的转换率来说,现在我们的产品转换率高的在18%,低的在16%左右,而日本的产品普遍都能保持在20%。所以我们的产品只能低价卖,最高卖到价格承诺的最低限价0.56欧元/瓦,人家还要说你倾销。而日本的产品就能卖到1欧元/瓦,还有人抢着买,这就是有没有核心技术的差距。”孟宪淦说。
2004年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科研人员采用新技术,在世界上率先使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的光电转换率达到20.3%。而在我国并非没有这样的技术。2012年3月12日,尚德电力宣布通过采用其专利Pluto技术已将光伏电池的转换效率提升至20.3%,该转换效率已得到新加坡太阳能研究所的验证。但由于尚德去年自身的危机重重,这项技术未能得到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与此同时,国内光伏业也开始了新一轮的洗牌:2013年12月31日,工信部发布了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第一批的最终名单,共计有109家企业入围,较2013年11月底工信部拟公告名单的134家企业,减少了25家。“展望2014,应对可能愈演愈烈的贸易保护主义和继续促进产能的兼并重组将是2014年中国光伏业的主题。”这是孟宪淦和商务部研究院综合战略研究部副主任张莉的共同看法。
2014年贸易保护主义或将更加严重
2012年10月,美国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组件征收大约24%~36%的关税,因为美国认为中国公司接受了不公正的政府补贴,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是,这项判决有一个很大的漏洞:它只适用于以中国大陆的太阳能电池做成的太阳能板。太阳能电池是用来组装完成电池板的决定性重要组件。于是,很多制造商就从以台湾为主的其他地方购买太阳能电池,成功地避开了这些关税。美国咨询公司RaymondJames的分析师帕维尔˙莫尔恰诺夫表示,台湾向中国大陆太阳能电池板公司额外收取的区区几美分,比缴纳关税便宜多了。倘若缴纳关税,每瓦的成本会增加大约20美分(约合1.23元人民币)。
“具体大陆有多少厂商采取了购买台湾太阳能电池来生产电池板还无法估算,但的确有部分产商采取了这种做法。美国此举很明显是要进一步把这个漏洞堵死。”孟宪淦说。
事实上根据台湾官方发布的电力系统中各种能源的装机容量和发电量,以及发电总容量占比等资料,从美国企业提出对国内光伏企业采取“双反”行动之后,台湾太阳能电池的出货量大幅攀升,2012年多数台湾电池厂出货量均创新高,总出货量达到5500MW,各厂商的出货量较2011年成长5%~25%。而台湾产商们认为,厂量持续增长的主因在于欧美对中国的贸易“双反”,以及日本市场崛起,都给了台厂合作的机会,厂商们的代工比例在不断地增加。
张莉对此认为,美国进一步对台湾采取行动一方面是要从行动本身获利,更重要的是通过此举与大陆或台湾当局达成获利更大的交换。“这是美国惯用的手法,并且从美国目前面临的经济形势来看,这种做法只会愈演愈烈。去年我国企业涉及的贸易摩擦有95起左右,我们预计明年可能增加20%。”张莉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最近有消息表明,在贸易保护主义上更进一步的不仅仅是美国:一家德国律师事务所近日发出警告,从藐视新贸易规则的中国制造商手中购买产品的欧洲公司将面临严重的惩罚甚至入狱。斯图加特一名海关专家伊莎贝尔˙路德维希IsabelLudwig表示:“各家公司需要仔细查看进口的太阳能产品,以及是否协议涵盖他们的供应商。如果未支付反倾销税,他们可能被指控,追溯期长达3年。”
目前国内约100家中国制造商承诺对进入欧盟的产品实施每瓦0.56欧元的最低价格,每年组件配额为7GW,电池为2GW。没有承诺或不遵照该承诺条款的公司将承担惩罚性关税。
去产能仍是光伏业的重中之重
在国外进口国不断施压的情况下,国内产业整合的脚步也在加快。“即使我们按照国内的规划启动内需,大量投建电站,目前的产能还是过剩的,因此去产能非常关键。”孟宪淦说。而工信部近日发布的符合《光伏制造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条件》)的企业的最终名单也印证了这一点。
根据工信部公布的信息,该名单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专家复核、网上公示及现场抽检而决定,共109家企业获得了行业通行证,若未满足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将根据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等方式尽快达到规范条件的要求。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500多家光伏企业,这就意味着有八成左右的企业未能入围。
为何大量企业未能进入名单?徐州市经信委电力能源处处长孔维强以徐州市未能入围的企业进行分析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四种情况:一是未能通过环评验收;二是产能或者产能利用率不达标;三是不具有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研发及工艺改进费用不足;四是产品衰减率和水耗、能耗等指标未达要求。
“榜上有名”的晶科能源相关人士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件》提出的标准并不低,如在产量方面,多晶硅公司要达到每年1500吨,硅片公司则需要有2500万片的产出。另外,对企业也提出了一系列的技术要求,如多晶硅、单晶硅电池的转换效率要不低于16%~17%,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也不能低于14.5%等。“这些对于大企业来说不难做到,但对于很多中小企业来说要求是很高的。如果企业本身还有一定的债务危机,达到要求就更难了。”该人士说。
“毋庸置疑的是,2014年这个行业的产业整合和淘汰将更加残酷。”孟宪淦认为。规模效应变技术效应如此之难?
在“内外夹击”之下,煎熬中的企业2014年将何去何从?这是许多行业人士最关注的问题。“由规模效应转变为技术效应。”这是张莉和孟宪淦认为的光伏产业最好的出路。“这两年来我们的太阳能电池的出口量一直维持在16GW左右,但出口总额却在连年下降。这就说明我们的产品出去之后卖不了高价。就拿太阳能电池板的转换率来说,现在我们的产品转换率高的在18%,低的在16%左右,而日本的产品普遍都能保持在20%。所以我们的产品只能低价卖,最高卖到价格承诺的最低限价0.56欧元/瓦,人家还要说你倾销。而日本的产品就能卖到1欧元/瓦,还有人抢着买,这就是有没有核心技术的差距。”孟宪淦说。
2004年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科研人员采用新技术,在世界上率先使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的光电转换率达到20.3%。而在我国并非没有这样的技术。2012年3月12日,尚德电力宣布通过采用其专利Pluto技术已将光伏电池的转换效率提升至20.3%,该转换效率已得到新加坡太阳能研究所的验证。但由于尚德去年自身的危机重重,这项技术未能得到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