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柬埔寨重签航空运输协定 增多项条款
2014年1月2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李家祥和柬埔寨内阁长办公厅民航国务秘书处国务秘书毛哈万纳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航空运输协定》 1月2日,在国务委员杨洁篪和柬埔寨副首相兼外交国际合作部大臣贺南洪的共同见证下,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李家祥和柬埔寨民航国务秘书处国务秘书毛哈万纳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航空运输协定》。重签协定将为中柬民航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
2014年1月2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李家祥和柬埔寨内阁长办公厅民航国务秘书处国务秘书毛哈万纳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航空运输协定》
1月2日,在国务委员杨洁篪和柬埔寨副首相兼外交国际合作部大臣贺南洪的共同见证下,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李家祥和柬埔寨民航国务秘书处国务秘书毛哈万纳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航空运输协定》。
据了解,随着近年来中柬两国政治经贸关系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国际航空运输市场的不断发展,原有1963年签订的两国政府航空运输协定已不适应中柬民航关系发展的需要。新签订的协定对现行协定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更新,增加了航空保安、安全、保障措施、公平竞争、合作市场营销安排、租赁、多式联运等条款,并将指定承运人数量由独家更改为多家。重签协定将为中柬民航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