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农东鉴之二——世说中国农业金融安全网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强化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创造良好务农条件和环境,要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日本农林中金综合研究所主席研究员阮蔚日前告诉新华社记者,中国鼓励和扩大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亟需建立、完善长期低息农业融资体系与农业灾害保险制度。
新华网北京1月2日电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强化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创造良好务农条件和环境,要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对此,一些海外专家指出,中国决心构筑农业金融安全网,这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同时一些海外经验也值得中国借鉴。
日本农林中金综合研究所主席研究员阮蔚日前告诉新华社记者,中国鼓励和扩大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亟需建立、完善长期低息农业融资体系与农业灾害保险制度。
阮蔚说,近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吸收了大批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农村土地流转也在加快,为农业集约化创造了必要条件,在部分地区推动家庭农场等适度规模经营的环境已基本具备。从日本的农业发展和保障经验看,适度规模经营需要相关政策配套,以鼓励农业创新、保障农户基本利益。
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具有投入大、风险高、周期长的特点,如何为农业提供保险支持,为各国高度重视。阮蔚介绍说,在日本,根据《农业灾害补偿法》设立有“农业灾害补偿制度”,实际就是一种公共保险制度,又称“农业共济制度”,一定规模以上的农户均有义务加入,保险费由农户和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共同负担。这一保险制度的运营经费和人力成本由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负担。
她认为,由于农业生产和经营受天灾影响大,中国应尽快建立农业灾害保险制度。灾害保险不建立的话,意味着农业经营面临的天灾风险无从规避,这也必然影响农业融资等农村金融健康发展,同样也影响民间投资农业的信心。
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的国际食物政策研究所(IFPRI)所长樊胜根告诉记者,保险公司通常不愿意单独提供农业保险服务,各国政府不得不为农业保险提供大量补贴。
樊胜根指出,症结之一在于农业保险赔偿标准不好确定,赔偿太高、太低都难被双方接受。为此,他建议引入金融创新手段,譬如可以研发气象风险指数,根据气象状况而不是农作物产量来制定农业保险理赔标准,这有利于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又降低保险公司的交易成本。就投保形式,他指出,整个村庄或合作社集体投保较个体农户单独投保更利于降低交易成本。
就政策性融资支持,阮蔚认为,无论是鼓励规模经营还是个体创业,当局均需为农业项目提供政策性长期融资。譬如在日本,农户可以通过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农协系统金融网络等申请农业经营融资,这些政策性贷款期限可达15年甚至20年。近些年,日本的地方银行和信托银行为开拓贷款渠道,也积极介入农业融资。
韩国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副研究委员、土地研究专家崔弼洙指出,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还需要通过进行金融体制改革来实现,一个完善健全的金融体制对农业健康发展必不可少。他认为,解决融资问题必然涉及抵押权的问题,这就需要在农村产权、土地流转等关键问题上有明确界定,这次中国决策层释放出了明确信号,为下一步改革开了个好头。(执笔记者傅云威,参与记者冯武勇、高攀、权香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