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起黑龙江省铁路运输邮政纳入“营改增”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从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届时,我省大约400多户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单位和个人所提供的应税服务开始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目前,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正争分夺秒,全力做好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从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届时,我省大约400多户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单位和个人所提供的应税服务开始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目前,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正争分夺秒,全力做好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省国税局日前专门召开局长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试点工作,制定《任务分解表》,梳理、细化54项具体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坚持“六个统一”,即按照全省统一时间安排、统一政策口径、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数据处理、统一操作标准、统一质量监管的要求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与此同时,注重部门协调,对外加强与财政、地税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对内加强税政、纳税服务、征管、信息中心等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省国税局还强化基础工作,制定试点工作相关配套的政策和办法;及时完成硬件设备采购和各类征管系统的修改、升级、测试、联调;加强和改进纳税人端涉税系统的技术管理与服务;做好各类发票、票证用量测算和印制发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排查风险隐患,确保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按时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