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文化贸易 促进文化体制改革
积极开拓国际文化市场,创新文化贸易模式,增强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已经在国内各界形成共识。发展文化贸易,通过贸易商品将中国文化形象化、具体化,可以最大限度地加深进口国对中国文化的了解与认同,提升中国文化形象。
积极开拓国际文化市场,创新文化贸易模式,增强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已经在国内各界形成共识。应以开放促改革,在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中,通过发展文化贸易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发展文化贸易,通过贸易商品将中国文化形象化、具体化,可以最大限度地加深进口国对中国文化的了解与认同,提升中国文化形象。
需要注意的是,面对当前国际文化贸易迅猛发展以及贸易摩擦不断增长的态势,我们应认真研究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全面清理调整不合时宜、滞后于形势发展的条文、措施,利用文化例外等保护措施。同时,针对世界范围内各国对外文化贸易实践和相关争端解决案例,要认真研究并吸取其中的经验教训。
文化产品和服务承载着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会对输入国消费者潜移默化地产生影响。我国应提供更多符合受众偏好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培育国内国际文化市场,在世界文化经济生态圈中找到中华文化应有的位置,培育起更多民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使得中华文化和谐地融入到世界多样性文化中,从而达到稳固中国核心价值、增强民族自豪感、强化文化凝聚力的目的。
发展文化贸易承接文化体制改革的溢出效应,提升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发展文化贸易、提升文化软实力需要更深层次的改革开放,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
在文化贸易主体方面,应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面向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其吸引社会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加快文化企业资产重组,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集团公司,使之尽快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法人实体和国际市场竞争的合格主体;在文化市场体系建构方面,应促进文化产品、服务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动,发展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构建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流通网络,加快培育文化要素市场,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健全中介机构,并通过文化贸易活动促进与国际文化市场的互联互通;在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文化企业,不直接干预文化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文化管理规制全面对接国际惯例;在增量改革方面,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尤其是民营文化企业,充分发挥其机制灵活和易于为外国消费者接受等优势,打造文化贸易的排头兵。
(作者为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国家文化发展国际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