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无抵押担保可贷款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圳中小科技企业也迎来新福利。与“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式改革方案” 同时出台的,还有科技保险项目、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天使投资引导项目、银政企合作项目等四个操作指南。
【深圳商报讯】(记者 谢静)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圳中小科技企业也迎来新福利。记者昨日获悉,为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推进科研经费管理创新,深圳市本周出台了“1+4”文件,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首批将投入6亿元科研经费。
科技中小企业的资金缺口一直是科技企业发展的掣肘。据悉,此次深圳市出台的“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式改革方案”,重点在于吸引社会资源关注科技创新,利用资金杠杆激发社会资源和企业创新活力。
被誉为中国“硅谷”的深圳,在科研扶持方式上采取重大改革。过去,科研经费的审查往往由政府部门进行,时间长、强度大。此次新方案采用政企银合作的新型方式,将提高资金发放的效率和科学性、避免权力寻租。
该方案吸引银行资本加大对科技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投入,通过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科技研发经费发放,由政府审查项目变成由银行进行专业尽责的调查和项目管理。
根据方案,中小企业可以向银行申请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银行4亿元的委托贷款本金中,需有50%以上对中小企业实施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
方案显示,深圳将一次性从高科技研发资金中,安排4亿元作为委托贷款本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入政府合作银行,存期为一年。合作银行在接受委托资金额度的6~10倍基础上,对科技部门项目库中的科技研发项目发放贷款,即每年放贷额度最高可达40亿元。市财政每年对获得贷款的项目予以贴息。合作银行的选择,由市财政部门会同科技部门共同招标,并按年度对合作银行进行考核。
此外,深圳市每年将从市科技研发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对已投保高技术保险的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企业,予以保费资助,资助比例最高可达企业实际保费支出的50%。
与“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式改革方案” 同时出台的,还有科技保险项目、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天使投资引导项目、银政企合作项目等四个操作指南。
(谢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