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门槛 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即将推行
以人民币作为国际贸易结算的试点准备工作已接近尾声。知情人士透露,商业银行方面的流程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试点工作近日就将开始。以人民币进行国际贸易结算,最终将会对包括外资银行在内的所有商业银行开放,理论上不会设立所谓准入门槛。
2008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此前,由上海市金融办、上海市金融工委牵头,央行上海总部参与了“试点人民币成为国际贸易结算货币”的课题研究。之后由上海市社科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就上述课题继续做理论研究。
2月26日,沪上一国有商业银行人士透露,银行与央行已就人民币贸易结算签订缄默协议。虽不能明言,但上海市以人民币进行国际贸易结算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
交通银行总行日前发布《人民币国际结算的重大意义与现实挑战》研究报告,就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涉及到的诸多问题进行探讨,其中包括人民币境外债权债务问题、外汇管理问题、国内外清算问题等等。
据悉,上海市多家商业银行已经就人民币进行国际贸易结算做好流程安排。首先将选择拥有较多能够接受人民币贸易结算伙伴的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其次是由企业在银行海外分支行开设人民币账户;银行方面则将做好配套系统升级改造工作。
知情人士透露,试点工作将在上海和港澳地区首先开始,“在实践中调整方案,等试点成熟后就会全面推开”。上述人士表示,以人民币进行国际贸易结算最终将会对所有商业银行包括外资银行开放,理论上不会设立所谓准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