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地涨“税”是征税还收“买路钱”
”个体户没有交这笔款,第二天就从1万2变成了6万,而第三天就直接要贴封条封他的小作坊。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收税应该是光明正大、堂堂正正,没有什么见不得光的。坐地涨“税”,不仅让合法的征税变成了“暴力征税”,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形象,让法律蒙羞。
央视《焦点访谈》2013年12月11日播出《这税收得真奇怪》,曝光河北河间黎民居乡政府在让个体户补缴税款时,在原有税款上多加了5000,当问为什么时,他说“税收任务重,加了5000,你有意见么?”个体户没有交这笔款,第二天就从1万2变成了6万,而第三天就直接要贴封条封他的小作坊。(12月12日《央视》)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而与之对应的是依法征税缴税,可在河北河间,征税却是一片“乱”象:到税务所缴税得冒名顶替,乡政府代收还能漫天要价、坐地还钱,有些税钱还缴到个人账户上,甚至迟交一天就会从从1万2变成了6万,迟交二天就被封店……这究竟是征税还是收“买路钱”?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收税应该是光明正大、堂堂正正,没有什么见不得光的。该收多少税就收多少税,没有任何的讨价还价余地。不能多收,也不能少收。这些常识,相关工作人员岂能不知?国家税务总局今年7月就针对下半年税收工作明确提出过要求,完成任务必须依法,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必须落实,收“过头税”害人害己害,坚决不允许。然而,河北河间却似乎成为了“另一个世界”,竟然无视国家规定,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按照经验,征税“乱”象不会无缘无故的。要么是为“公”,要么是为“私”。“公”的角度可以理解为“政绩”;“私”的角度可以理解为谋利。但不管如何,以损害纳税人利益为目的的征税,却是不应该出现的。或许当地收的就是“过头税”,毕竟快过年了。收取“过头锐”在现实中不鲜见。2012年11月在河北沧州市献县,诸多当地中小企业被国税局列入约谈名单,被要求“补缴”少则2万多则数万的税款。可“过头税”早就被明令禁止,7月30日,国税总局表示,地方征收“过头税”时,可以向总局报告。
坐地涨“税”,已经不是依法征税了,而是“权力收税”,而权力在此时也显示出极大的“威力”,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想怎么就怎么收,完全没有一个“谱”,对此,纳税人又如何能够与之抗争?
纳税人不缴税,是违法的,但征税缴税更该依法行事,征税的工作人员不把法律放在眼中,任意征税,又如何让纳税人心服口服?
坐地涨“税”,不仅让合法的征税变成了“暴力征税”,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形象,让法律蒙羞。更是让纳税人无法生活,对那些征税的工作人员,该怎么称呼?恐怕心中早将其当作“强盗”了。
作者:王军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