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曙光:社保基金不应成国企股权运作者

2009-02-27 17:19567

经济下行,大市震荡,社保基金的年“进账”能否保持稳定,成为影响资本市场的重要砝码。25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表示,未来将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资金筹集制度化。但关于国有股划拨充实社保基金的讨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昨日表示,社保基金作为一种战略储备基金,不应成为国有企业的股权运作者。

     筹资比例亟须“制度化”

   昨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所谓制度化,首先就是要明确每年财政收入中有多少比例要划拨给社保基金。“以法律条例的形式确认下来。”李曙光表示,“这就会成为社保基金每年一个比较稳定的资金来源。”

   而今年我国可能将面临财政收入增量下滑与财政支出大幅增加的局面,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认为:“在经济形势不景气,以及资本市场低迷的情况下,社保基金在筹资上感到一定的紧迫性。因此,亟须通过制度化的办法,将每年的筹资比例确定下来。”

   而相对于财政收入,目前更应关注的“制度化”方向,则是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向社保基金的划拨。“从去年开始,我国国有资本金预算制度才开始部署试行。”李曙光介绍。按照国务院的精神,社保基金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该投入的一个方向。但实际操作中是否能够划拨,尚待考察。

   “财政收入与国有资本金预算分别应拿出多少比例划拨,这一制度社保基金将在今年推动财政部、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建设。”李曙光表示。对此,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表示,支持把部分国企的收益转到社保基金。

  专家不赞同直接划拨股权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院长庹国柱表示,国有股减持及划拨的筹资方式,以及每年减持和划拨比例,应通过财政部、国资委、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协商予以制度化的确认。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也曾在去年透露,国有股减持社保基金的政策正在推进。并曾在早些时候对英国《金融时报》表示,我国考虑部分上市公司国有股拨入社保基金。

   对于国有股划拨充实社保基金的讨论,已经在学界持续多年。而此次社保基金努力争取的筹资制度化中,是否应包括这一类筹资渠道,仍然引起争议。李曙光认为,全国社保基金作为一种战略储备基金,不应该成为国有企业的股权运作者。“它是一个稳定的战略投资者,而不是一个企业的经营者。”李曙光表示。

   对于这一问题,李荣融也曾经表态。对于部分国企上市后,其所募股本的一部分划拨到社保基金的问题,他表示倾向于把这个额度换成资金交给社保基金。由于相当一部分企业还要保持绝对控股,因此不太赞同直接划拨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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