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贷
作为一家出口企业,您是否想在出口竞标中获得优势地位,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您是否想更快更安全地收汇,加速资金周转?您是否正在为银行授信额度不足,出口项目缺少资金而烦恼?
一、产品名称:出口信贷(Export Credit)
二、产品描述:
作为一家出口企业,您是否想在出口竞标中获得优势地位,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您是否想更快更安全地收汇,加速资金周转?您是否正在为银行授信额度不足,出口项目缺少资金而烦恼?
当您在进军海外市场时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请考虑中国建设银行出口信贷业务。
出口信贷指国家为支持本国产品出口,加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通过官方金融机构采取直接融通资金或通过提供保险/利息补贴等方式鼓励本国金融机构对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或进口商银行提供信贷支持的中长期政策性融资业务。当前,我国出口信贷业务的官方金融机构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政策性支持方式一般是提供出口信用担保或保险。
三、详细内容:
业务种类
我行出口信贷的主要方式为出口买方信贷、出口卖方信贷以及出口信贷再融资。
出口买方信贷是指在大型机器设备或成套设备贸易中,银行向国外进口商或国外进口商银行提供的用于购买上述设备的出口信贷支持。
出口卖方信贷是指在大型机器设备与成套设备交易中,为便于出口商以延期收款方式出售设备,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信贷支持。
出口信贷再融资指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信保公司)提供政策性保险前提下,由我行为出口企业及对外工程承包企业提供的中长期(一年以上)应收账款权益转让业务。
申请条件
申请出口买方信贷需符合以下条件:
•贸易合同的金额不低于400万美元;
• 进口商以现汇即期支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5%,船舶在交船前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0%;
• 贸易合同必须符合进出口双方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法律规定,获得双方政府的批准,取得进口国外汇管理部门同意汇出全部贷款本息及费用的文件(适用于外汇管制国家);
• 贸易合同须按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出口信用保险。
申请出口卖方信贷需符合以下条件:
• 客户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良好,有独立的资产处置权,有履行出口合同的能力,并在建设银行开立账户;
•出口项目经济效益良好,换汇成本合理,各项配套条件落实;
• 客户必须提供经建设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
• 贸易合同的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
• 进口商以现汇即期支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5%,船舶在交船前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0%;
• 贸易合同必须符合进出口双方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法律规定,获得双方政府的批准;
• 须获得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出口信用保险。
申请出口信贷再融资需符合以下条件:
• 商务背景真实、合法;
•出口商是在我国注册的具有出口经营权(外贸权)且财务状况良好的法人。对于大型工程承包项目,出口商应该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外经权)和项目经验;
•进口商和担保人的资信在我行可接受范围内;
•已由信保公司出具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和保险单明细表;
•在建设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逾期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税务、海关、外汇管理等国家机关的通报的违规行为名单。
四、币种和期限
币种包括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船舶融资一般不超过15年,且不得超过出口信用保险期限。
五、利率
外汇贷款按照总行规定的同期现汇贷款利率执行,人民币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我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六、客户流程
出口买方信贷:
•申请:在对外投标及签订贸易合同前,客户应向银行提供各种相关资料。(一)出口信贷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出口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信状况及与我行合作情况,项目概况和项目经济效益分析,贷款用途,还款来源以及担保情况,进口商及其银行的简介及资信状况;(二)主要商务条件;(三)国家主管部门对出口项目的批准文件;(四)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具的兴趣函、支持函或意向函;(五)中国建设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我行受理、核准及审批。
•签定协议:银行调查审批后认为可行的,银行对外签约部门负责与有关方面签订贷款协议及相关协议。一般包括贷款协议、出口信贷保险协议、银团内部协议及银行与客户间的协议。
•报批:贷款协议签订后,应报国家外管局批准(贷款协议的所有前提条件满足后,银行通知客户及出口商贷款协议生效,商务合同在贷款协议生效之后生效。原则上,贷款协议须在利息补偿协议、银团内部协议签订和信用保险协议签订后才能生效,而信用保险协议生效是贷款提取的首要前提条件)。
•银行发放贷款:与一般贷款不同,买方信贷应先有境外要求提款,再对出口商划款(如为银团贷款,还须通知参加行),而且一般是分次贷款。
•具体程序为:出口商交单-经办行送单-国外借款银行审单、转单-进口商承付-国外借款银行发提款指令-经办行划款。
•还款:在提款结束后,客户应根据银行提供的付息、还款计划表偿还银行本金、利息或(及)利息补偿。
出口卖方信贷:
•申请:在对外投标及签订贸易合同前,出口商向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出口卖方信贷申请书》。客户应向银行提供各种相关资料。主要有: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贷款证卡;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公司合同或章程;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担保人相关材料;出口项目概况和经济效益分析;用款还款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有权部门的批复;出口合同的草本及必要的进口批准文件;出口信用保险意向书;国外银行的付款担保函或其他付款保证文件;建设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我行受理、核准及审批。
•签定协议:银行调查审批后认为可行的,出口商与银行谈判、签订贷款协议及相关协议。
•落实担保手续:合同签定完毕后企业需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办理有关担保登记、公证或抵押物保险、质物交存银行等手续。
•银行发放贷款:银行按贷款协议的规定逐笔发放贷款。
•还款:出口商应按贷款协议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客户借人民币还人民币,借外汇须以同种货币归还。
出口信贷再融资
• 申请:出口商向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主要有客户需向我行提供以下材料:(一)体现中长期应收款债权的全套票据及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书面文件;(二)商务合同及合同规定的全套出口单据;(三)原出口卖方信贷保险单及保险明细表;(四)中国建设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 我行受理、核准及审批。
• 签定协议:银行审批后认为可行的,出口商与银行谈判、签订《出口信用保险项下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
• 落实出口信贷再融资资金发放的前提条件:(一)出口商已经履行商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并承诺继续履行商务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义务;(二)我行收到完工验收或交货证明;(三)如有银行提供出口卖方信贷,上述贷款银行允许客户提前还款。
•融资发放及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