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家劳务派遣企业“过关”
继首批11家企业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之后,近日我市又有16家企业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截至目前,我市已有27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获得了行政许可。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实行行政许可,是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一方面提高了劳务派遣单位资金、经营场所和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了劳务派遣单位的经营。
本报讯(记者 封满楼)继首批11家企业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之后,近日我市又有16家企业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截至目前,我市已有27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获得了行政许可。
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实行行政许可,是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一方面提高了劳务派遣单位资金、经营场所和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了劳务派遣单位的经营。另一方面通过许可机关对劳务派遣单位履行劳动法律义务、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的监督,实现对劳务派遣的监督和管理。自今年7月1日起,市人社局组织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审批工作,研发网上申报系统,确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具体操作流程。企业通过外网申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填写派遣职工所在用工单位、工作岗位、行业分布、参加工会等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人社部门在内网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通过。中央、省、市属及外地驻青劳务派遣单位的行政许可及备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其他劳务派遣单位的行政许可及备案,由实际经营地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