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财政改革应协调推进
从当前中国金融和财政体制来看,财政“准金融”和金融“准财政”的特征十分突出,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金融体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都将举步维艰。强化地方债务约束和透明化的债务融资体制,对地方财政垄断金融资源进行有效治理,提高对地方政府融资信贷的风险权重和拨备要求,全面调查和清理地方融资平台。
三中全会将中国新一轮全局性改革方案定下,但改革的细节仍有待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对于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金融和财政体制改革而言,如何有效地协调推进更是决定整体改革成败的关键。
从当前中国金融和财政体制来看,财政“准金融”和金融“准财政”的特征十分突出,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金融体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都将举步维艰。
一方面,受制于“软约束”,地方财政不能通过无限制地拨款来支持地方国有企业,只好从其他渠道为国有企业争夺资金资源。各地方政府纷纷将注意力转向金融资源,尤其是银行体系信贷资源的控制上来。作为地方政府的一条主要融资渠道,城商行平台贷被视为地方财政的“钱袋子”。然而,随着平台融资集中到期,金融体系的资金压力和不良贷款率骤增。
而另一方面,中央银行也承担了大量准财政职能,中央银行肩负着金融稳定与推动改革的双重任务,最后贷款人职能被放大。从当前的情况看,由于以中央政府信用作为担保的隐性担保机制普遍存在,随着金融管制的进一步放松,政府对金融创新资产证券化的鼓励可能导致信贷扩张快于预期,反而会加大财政和金融风险。
从这个角度而言,仅仅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并不能起到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作用,因为大量资金还可能继续投向与政府相关的项目和资金回报率高的领域,金融资源的错配局面并不会因贷款利率放开而发生根本性改变,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可能依旧会非常困难。
可见,没有财政体制改革,仅靠金融领域自身的力量,其金融改革的预期目标难以达成;反之没有金融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也很难取得成功,因此,在当下的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如何相互协调、整体推进就变得尤为迫切。
笔者认为,未来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应主要围绕三大重点:首先,在重新调整中央地方财权事权分配的基础上,逐渐改变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主体,以土地储备作为抵押支持,以银行信贷作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地方政府融资模式,开辟地方政府新的财源,建立地方独立税种等来取代“土地财政”。
其次,强化地方债务约束和透明化的债务融资体制,对地方财政垄断金融资源进行有效治理,提高对地方政府融资信贷的风险权重和拨备要求,全面调查和清理地方融资平台。
最后,推动投资性财政向公共服务型财政转型,改变地方政府过度干预市场经济,在公共服务领域缺位的问题,特别是解决中央和地方两级事权财权不匹配问题,中央财政将更多承担建立社会安全网,加大对国防、教育、卫生、基础社会服务等公共产品的提供。
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打破政府对金融资源的垄断将是新一轮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心与难点。由于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的垄断,使得整个金融市场分化和畸形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在于打破政府对金融资源的过度垄断,减少国家对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具体运作的过度行政干预,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与逐步取消资本管制,促进金融体系内的竞争,向市场真正放权。
具体而言,新一轮金融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是打破“金融抑制”的局面,通过金融深化和金融市场化改革,使实际利率与汇率提高到能够真实反映资本和外汇稀缺程度即供求均衡的水平。三中全会方案中已明确放松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限制,允许建立民营银行,培育中小或小微银行信贷体系。因此,加快构建高效和多样化的金融市场体系,满足经济转型的多元金融需求将成为金融改革的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