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沪自贸区内居民可设立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明确,试验区内的居民可通过设立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实现分账核算管理,开展投融资创新业务;非居民可在试验区内银行开立本外币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享受相关金融服务。央行规定,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账户、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以及其他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可自由划转。
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明确,试验区内的居民可通过设立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实现分账核算管理,开展投融资创新业务;非居民可在试验区内银行开立本外币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享受相关金融服务。
央行规定,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账户、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以及其他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可自由划转。同一非金融机构主体的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因经常项下业务、偿还贷款、实业投资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跨境交易需要可办理资金划转。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区外的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产生的资金流动视同跨境业务管理。
《意见》称,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及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可办理跨境融资、担保等业务。条件成熟时,账户内本外币资金可自由兑换。建立区内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和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人民币汇兑的监测机制。
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可根据人民银行规定,通过设立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区内主体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并提供相关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