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方案出台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我市于近日出台《滁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工作试点工作方案》。此《方案》的出台,为中小微企业搭建融资平台,破解中小企业贷款无抵押物、无担保人的难题。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我市于近日出台《滁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工作试点工作方案》。《方案》对融资业务的品种、银行和担保机构的选择、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工作要求及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方案》,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本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凡取得滁州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试点以“市场主导,财政引导,自愿选择,自主决策”为原则,积极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搭建平台,提供银企对接的机会和相关的服务支持。《方案》还明确,对供应商提交的贷款申请,从申请时起,试点银行和担保机构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及放款。切实做到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降低供应商融资成本。市财政局将加强对试点各方当事人落实本《方案》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此《方案》的出台,为中小微企业搭建融资平台,破解中小企业贷款无抵押物、无担保人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