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体系借鉴
三大协会/学会人力资源丰富,科学家占比高,提高了技术服务的专业水平,如赫尔姆霍兹协会的24000多名员工中有1万名科学家,弗劳恩霍夫学会有22000名科学家和工程师。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是民营非营利组织,经费受到州政府的大力支持,包括税收优惠、事业费资助等。
宗芳宇
马骏
德国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数的95%,提供70%的就业岗位,占经济总量的50%。德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强、竞争力突出,中小企业新产品比重远超过大型企业,一些中小企业成为细分行业的全球隐形冠军。德国公共技术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持,弥补了中小企业创新资源不足的问题。德国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体系的最大特点是“民办官助、官民合作”,民间组织在技术服务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既保证了公益目标,也具有类似企业的效率,政府通过行业协会支持应用技术研发,提高了研发的市场导向。该体系从微观的组织建设到宏观政策管理都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借鉴。
德国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体系包括应用技术研发体系、中介技术服务体系和政策支持部门三个方面:
一、公共应用技术研发体系
(一)完整的应用技术研发体系
德国的公共应用技术研发体系主要由三大协会/学会和高校组成,各机构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网络遍布、研发能力强大。三大协会/学会中,赫尔姆霍兹协会建有16个研究中心,主要研究对人类生存环境有决定性影响的复杂系统,研究领域集中在能源、地球与环境、生命科学、关键技术、物质结构以及交通与航天六个领域;莱布尼茨学会拥有86个研究所,研究领域涵盖自然科学、工程科学、环境科学、经济科学、社会科学、地球科学和人文科学,重视基础科学研究与应用相结合;弗劳恩霍夫学会有66家研究所和其他研究机构,研究领域主要分布在信息交流技术、生命科学、微电子、光与表面、生产、物质和成分以及国防和安全等领域。德国高校重视应用技术研发,分为培养科研人才的综合性大学和以培养高技术人才为主的应用技术大学,其中后者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德国的三大协会/学会都是财团法人或社团法人形式的非营利组织,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给予大量经费支持,以保证这些机构能专注于为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共性技术问题解决方案。如赫尔姆霍兹协会每年有20亿欧元经费预算,其中70%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按照9∶1比例提供,30%为竞争性经费。弗劳恩霍夫学会每年研究经费预算为19亿欧元,其中16亿欧元来自合同科研,30%的合同科研经费直接来源于政府的公共资助。
三大协会/学会人力资源丰富,科学家占比高,提高了技术服务的专业水平,如赫尔姆霍兹协会的24000多名员工中有1万名科学家,弗劳恩霍夫学会有22000名科学家和工程师。
我国在“十五”期间将全国约1200家应用开发类院所转为企业或并入企业,虽然提高了这些创新机构的效率,但对缺乏技术研发能力的中小企业造成了严重不利影响。德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很强,仍然离不开外部科研机构的支持。我国应考虑重建应用技术研发体系,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来源。
(二)“民办官助”的应用技术研发机构
德国应用技术研发机构一般为非营利组织,其高效运行的关键是合理的治理机制和适当的政府资助,该体制对我国科研机构改革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下面以弗劳恩霍夫学会案例介绍“民办官助”的机制。
弗劳恩霍夫学会是政府资助、协会管理的民间非营利公益组织,以德国科学家弗劳恩霍夫名字命名。目前弗劳恩霍夫学会在德国、美国和亚洲共建有66个研究所,是欧洲最大的应用研究组织。“专门从事技术研发和中介服务,直接为企业服务”的“弗劳恩霍夫模式”得到德国政府和产业界的高度认可,该模式具有鲜明的特点。
以应用技术研究为使命。弗劳恩霍夫学会的使命是为企业提供有直接应用价值的技术,帮助企业创造新的产品。
独立的社团法人治理。弗劳恩霍夫学会是社团法人,协会会员来自企业、社团和自然人,按照会员大会规定缴纳会费。会员大会从科技、产业与商务、公共部门选举18个会员组成理事会。理事会决定总裁和执行委员会人选、基本科研政策、研究计划、预算计划等。
专家决策机制。学会下设66个研究所和其他研究机构,根据研究领域分为七组,分别为信息交流技术组、生命科学组、微电子组、光与表面组、生产组、物质和成分组、国防和安全组。研究项目接受相应组别专家的指导和评价。学会设立了由研究所管理部门成员和研究所技术专家代表组成的科学技术委员会,任期三年,是独立的咨询决策机构,主要任务是向学会的研究所提供专业建议和支持,协助执行委员会协调研究所的研究行为以及促进研究所之间的合作。
多元化的经费来源。弗劳恩霍夫学会年度预算约为19亿欧元,有16亿欧元来自科研合同。70%的研究经费来自产业合同和政府资助研究项目,30%的经费来源于德国联邦和各州政府的赞助。基础应用技术研究几乎全部由公共赠款资助,工业技术研发大多由私人企业赞助。
丰富的人力资源。学会有22000名科学家和工程师,能为企业提供各种层次的应用技术指导和服务。学会还与其他研究机构和大学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各领域技术知识的最新进展。
市场化的业务运作机制。弗劳恩霍夫学会主要通过合同科研开展业务。学会具备扎实的研究资源,能为企业提供及时和专业的研发服务。学会承接一次性研发合约、多方合作研发以及国际研发等,为企业提供问题解决方案并能协助企业获得政府研究资助。
明确的定位、合理的治理和科学的管理是弗劳恩霍夫模式成功的重要基础,它既保障了使命的实施,也具有类似企业的灵活性。未来我国重建应用技术研发机构,应避免行政化的事业体制走“民办官助、官民合作”的道路。例如,采用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形式,明确为社会研发的使命,建立科学的治理,由中小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和官员等利益相关方共同组建理事会决定组织的战略和重要事项,既坚持社会化服务的目标,又实现类似企业管理的灵活性。
二、公益中介技术服务体系
(一)多元化的中介技术服务体系
德国的中介技术服务体系比较发达,包括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等各类组织,主要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转移服务。技术转移服务的三大典型机构为德国技术转移中心、弗劳恩霍夫学会和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
从组织性质和组织治理看,德国技术转移中心和弗劳恩霍夫学会均为非营利组织,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隶属于民间的史太白基金会。德国技术转移中心无偿向企业提供技术交易服务、咨询服务和专利以及信息服务,弗劳恩霍夫学会和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采取市场化运作。
我国的公益中介技术服务非常薄弱,未来可借鉴德国经验,既要设立政府资助为主的免费服务机构,又要鼓励民间非营利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二)民间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发挥重要作用
德国民间机构非常发达,是技术服务的重要力量。下面以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为例,介绍民间组织提供技术中介服务的机制。
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是世界著名的技术转移机构,以19世纪德国巴登符登堡州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人物史太白的名字命名,以“成为企业的伙伴、创新信息与咨询来源、知识与技术中心”为价值观,旨在建立科技界和企业间的桥梁。截至2012年底,史太白已经形成了拥有918家专业技术转移机构的网络(仅2012年就新增101个),各类雇员超过5200名,教授752名,2012年收入1.41亿欧元。
史太白基金会对各地专业技术转移机构提供以下帮助:分配项目和任务;承担后者与外界合作项目的风险;借助基金会的信誉将各领域的教授吸收为成员,并使其服务易于被企业接受。
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采取扁平式的管理结构,网络内的专业技术转移机构由大学研究中心、独立研究机构和科技型企业加盟形成的企业组成,完全市场化的运作保证了分中心的优胜劣汰和不断更新。
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是民营非营利组织,经费受到州政府的大力支持,包括税收优惠、事业费资助等。
史太白中心人力资源丰富。各地的专业技术转移机构主要由大学和研究机构加入形成,吸引了大量的教授参加,占总雇员人数的15%,保证了技术转移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史太白中心的市场化业务运营机制特色鲜明。史太白各地专业技术转移机构提供的一般咨询在五个小时之内免费,从而吸引了大量客户,收集到大量需求,各中心专家也提供免费的上门咨询服务,工时费由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给分中心提供补偿。
德国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的经验表明,除政府主导的中介机构外,民间非营利机构也可以在公益技术中介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我国东部沿海的产业集群中,可积极探索鼓励企业设立类似民间组织,如放松准入管制,减免税收,必要时也可以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三、多层次的政策支持部门
(一)多方参与的政策支持部门
德国中小企业技术服务的政策支持部门由政府和协会/学会组成。政府层面为德国联邦经济技术部、教育研究部和各州政府,主要为技术服务机构提供资助。协会/学会参与技术服务的经费管理,具有很大的自主支配权。
德国采取两级管理模式管理科研经费投入。政府以事业费用和项目经费的形式将科研经费分配到协会/学会,再由协会/学会决定研究经费分配。同时,政府还将一些竞争性研究项目委托协会/学会管理和分配。这些协会/学会往往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发挥连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作用。
我国也应明确科技主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共同负责中小企业技术服务,改变目前无部门负责的现状,同时探索行业协会参与相关经费管理的方式。
(二)行业协会发挥重要作用
德国行业协会是企业的自治组织,在技术政策实施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下面以工业技术联合会为例,说明行业协会参与技术政策实施的机制。
工业技术联合会建于1954年,是独立的产业联盟和非营利组织,通过连接企业、研究所和政府,致力于帮助中小企业开展应用研究,并代表德国联邦经济技术部管理部分研究项目。
工业技术联合会下设100个产业研究协会,代表以中小企业为主的5万家企业会员,还有1250个附属研究机构。该会拥有140名全职员工,以及来自产业和学术领域的几百个兼职研发代表和专家。
工业技术联合会代表德国联邦经济技术部管理合作研究、跨国中小企业合作研究和中小企业创新核心计划三个项目:一是合作研究项目,主要资助中小企业不断获得新知识提升研发能力和建立创新网络。二是跨国中小企业合作研究项目,主要资助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联盟或者研发组织开展跨公司、跨行业和跨国合作研究。三是中小企业创新核心计划,主要资助中小企业及其合作研究机构,有限期为5年。
工业技术联合会建立了科学的决策机制,真正代表了行业企业的技术需求。工业技术联合会下属的每个研究协会代表一个产业领域,中小企业通过加入协会参与协会活动,能够直接影响协会的研究议程以及研究倾向。
工业技术联合会管理的资金数额大、项目数量多,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自1954年成立以来,该联合会支出超过80亿欧元公共资金,资助了18万项中小企业研究项目。
行业协会是企业自治和自服务机构,是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未来我国应在改进行业协会治理机制的基础上,探索行业协会参与创新政策实施的新机制。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