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银行机构将可办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
昨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与珠海市政府签署横琴金融创新试验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提出,双方支持横琴区内企业到港澳发行人民币债券,并募集人民币资金调回用于区内重点项目和产业建设。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邦明)昨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与珠海市政府签署横琴金融创新试验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副行长李思敏,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等出席签约仪式。
此次协议合作主要内容共计20条。根据协议,双方将引导横琴新区企业和金融机构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鼓励项目建设的外方使用人民币直接投资,鼓励横琴新区企业在涉外经济往来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加强对横琴新区企业和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指导。争取将有关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新政策、新措施原则上安排在横琴新区先行试点,把横琴新区打造成为跨境人民币业务示范区。
同时,支持在横琴设立产权、金融资产、大宗商品等现货和衍生品交易平台,鼓励交易平台推出以人民币标价的产品,并开展跨境交易。跨境融资业务方面,将遵循“重点支持横琴”的原则,允许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融资。支持横琴银行机构与香港、澳门同业开展跨境人民币银团贷款业务,为横琴新区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信贷服务。鼓励横琴区内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
协议提出,双方支持横琴区内企业到港澳发行人民币债券,并募集人民币资金调回用于区内重点项目和产业建设。鼓励横琴区内金融机构吸收非居民资金,尝试为境内同业机构办理跨境代付业务。推动横琴新区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允许区内银行机构开办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