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提示消费者意外险理赔注意事项
北京保监局近期在处理保险消费者投诉中发现,部分消费者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意外险”)理赔时,因为对理赔流程和理赔范围不了解,导致理赔不顺利,甚至遭到保险公司拒赔。
本报讯 北京保监局近期在处理保险消费者投诉中发现,部分消费者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意外险”)理赔时,因为对理赔流程和理赔范围不了解,导致理赔不顺利,甚至遭到保险公司拒赔。为此,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意外险理赔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及时报案。如果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拨打保单上的保险公司报案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经过,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二是注意理赔范围。通常,意外险的理赔范围主要包括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入院医疗等三类情形,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给付相应的死亡保险金、伤残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值得注意的是,对由自身疾病、长期操劳或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引起的人身伤害等非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
三是注意保留理赔材料。消费者应注意保留由医院、民政部门、公安部门等出具的相关凭证,避免因理赔材料不齐全而被保险公司拒赔或减少赔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