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14条政策促外经贸发展推企业“走出去”
11月8日,记者从山东省菏泽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全面提升菏泽市外经贸发展水平,推动菏泽市区域对外开放高地建设进程,日前,菏泽市从4个方面出台14条实打实的鼓励政策,积极促进外经贸发展。
11月8日,记者从山东省菏泽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全面提升菏泽市外经贸发展水平,推动菏泽市区域对外开放高地建设进程,日前,菏泽市从4个方面出台14条实打实的鼓励政策,积极促进外经贸发展。
努力提高利用外资规模:对新设及增资利用外资大项目予以财政返补;对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用地予以优惠;对新引进外资项目的引荐人进行奖励。
着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给予资助;支持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产品共性技术研发项目给予支持;鼓励引进先进技术和重要装备(不含旧设备)。
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鼓励企业到境外开展资源开发、生产性项目建设、境外加工贸易、跨国并购等生产经营活动;扶持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发展高端外派劳务。
创造优质营商环境: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市、县区两级政府成立促进外经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由外经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孙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