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拒绝向老赖贷款
蒋皓 |2013-11-06 10:59420
记者蒋皓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今天在此间表示,最高法已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展开合作,实现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中国工商银行已将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信用评级系统。这些措施相应地限制了失信被执行人的融资渠道,对其产生了显著的限制和惩戒作用,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相关义务。
本报郑州11月5日电 记者蒋皓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今天在此间表示,最高法已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展开合作,实现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中国工商银行已将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信用评级系统。
据介绍,众多金融机构在进行信贷审核时,通过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具有失信情形的当事人拒绝发放贷款及其他融资形式,以规避金融信贷风险。这些措施相应地限制了失信被执行人的融资渠道,对其产生了显著的限制和惩戒作用,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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