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央行将择时发布自贸区金融细则
昨日,记者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形成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政策细则,并将择时对外发布。来自上海自贸区管委会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29日,自贸试验区“工商一口受理”办结外资新设企业21家,外资注册资本5.25亿美元,平均每家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是去年平均每家356万美元的7倍。
本报上海讯 (记者李媛)昨日,记者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形成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政策细则,并将择时对外发布。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与相关部门支持央行加快建设自贸试验区资金监控系统,并对区内存量企业进行梳理排摸,帮助银行建立企业数据底账。
同时,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六大服务业开放领域的23条开放措施中,12项开放措施已经可以实施,7项(游戏游艺设备生产销售、演出经纪、娱乐场所、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医疗机构、增值电信)需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在暂停相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后实施,其余4项(远洋货物运输、国际船舶管理、有限牌照银行、律师服务)需修订相关行政法规或与国家有关部委进一步明确政策口径后落实相关操作细则。上海自贸区管委会表示,争取年内推动23项措施中的19项实现项目落地。
来自上海自贸区管委会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29日,自贸试验区“工商一口受理”办结外资新设企业21家,外资注册资本5.25亿美元,平均每家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是去年平均每家356万美元的7倍。办结内资新设企业213家,内资注册资本27.5亿元,平均每家注册资本近1300万元,是去年平均每户374万元的3.5倍。上述新设企业中,以贸易类和服务类为主,占比分别为60%和33%,还有部分金融和物流类企业。这与负面清单设计时备案项目占比85%的预测目标非常接近,符合区内产业发展导向。
上海自贸区管委会负责人还表示,今后对区内企业将“宽进严管”,目前仍严格执行2012年修订的《关于规范企业注册地管理的规定》的标准要求:商贸企业注册地为不小于20平方米的独立空间,仓储注册地为不小于30平方米且仓储部位分隔合理。同时,更加符合自贸试验区产业特点和空间布局的企业注册地管理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