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内需仍有潜力可挖
在禁止经营房贷业务、严控金融风险的前提下(这是次贷教训),不妨允许消费金融公司借助资产证券化方式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在房地产调控上犹犹豫豫、带有不彻底性,也是有其背后苦衷的。
宏观大势
在禁止经营房贷业务、严控金融风险的前提下(这是次贷教训),不妨允许消费金融公司借助资产证券化方式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今年以来,不少地区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9月份房价同比涨幅超过10%的城市已经达到14个,部分城市无法完成年度房价调控目标几成定局。
过去的调控经验已经告诉我们,提升房屋买卖税率虽可一定程度上打击投机、稳定房价,却增加了买房人的支付成本。因此,必须改弦更张,从增加房地产市场供给入手。同时,需要调整优化信贷政策,降低银行贷款对房地产领域的参与程度。一方面,暂停为二套(含)以上住房提供贷款;另一方面,大幅降低土地开发贷款成数,如只提供2-3成贷款,甚至停贷,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拿地成本,稳控房价。需要补充说明的是,银行贷款尽早从房地产领域抽身十分关键,可以在房价下跌来临的时候确保信贷资产安全,或者尽量减少损失。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在房地产调控上犹犹豫豫、带有不彻底性,也是有其背后苦衷的。今年3季度GDP增长7.8%,看似止跌回升,但据各方预测,这一数值恐怕将是之前半年和之后半年的峰值。换句话说,既然经济尚未企稳,地方政府又哪里还会考虑房地产调控、继续牺牲GDP呢?因此,必须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打消各种疑虑。
首先,应启动民间投资热潮。现在一些人只要经济不振就会想到政府投资,却忘了打好民间投资这张牌。越来越多的国际、国内实践告诉我们,寅吃卯粮迟早会因为财力耗竭而出现危机。现成的案例告诉我们,由于受到债务困扰,欧洲进退维谷;现在,刚刚结束的美国政府停摆,背后实际也与政府债务紧密相连。
因此,应想方设法在民间投资上“挖潜”。为了推动民间投资“新36条”落地,去年有关部委出台了42项实施细则。但这些细则离社会上迫切要求改善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环境的热切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建议加大对“新36条”落地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督察督办工作,要求制定42项实施细则的相关部委明确向社会说明,从政策出台至今究竟准入了哪些民营企业?或者多少民间资本参资入股?如果至今仍在交白卷或鲜有突破,只能说明当时的政策不是在故意“放空炮”,就是根本不具可行性,必须进行修改,直到能够对启动民间投资发挥实质作用。
另外,要充分活跃民间消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各地、各部门都在厉行勤俭节约之风,高档消费、公款消费明显受到抑制。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只有尽快启动民间消费,整个内需才会不受影响。
一些人为此开出的药方是: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稳定公众消费预期。这种想法当然正确,只可惜由于各方资金匮乏,“罗马恐怕未必能在一日建成”。基于这样的考虑,必须重视发展跨期消费,开发灵活多样的消费金融产品。
当前,监管部门正在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完全可以借着这股“东风”,思想更加解放一点,步子迈得更大一些,在禁止经营房贷业务、严控金融风险的前提下(这是次贷教训),允许消费金融公司借助资产证券化方式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另一方面,消费金融公司、银行个贷部门可在大中城市选择与大型家电零售企业、高档百货商厦、住房装修市场等驻点合作,在县域地区选择与农机具供应商(如农用汽车生产商)、连锁超市等紧密衔接,用无抵押、无担保、更加快捷但加总利率水平较高的消费贷款搞活我国城乡市场,同时借助“大数据+云计算”洞悉贷款客户信用,不断降低不良贷款比率,确保商业可持续性。
新平(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