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发布2013年 “质检利剑”十大典型案件
2.广东省乐昌市质监局查处乐昌市原贮木场制衣厂一加工点生产假冒香水和车用芳香剂案,经物价局评估,涉案产品货值达1963.42万元。4.江苏省泰州质监局查处靖江市集能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未经许可非法改造压力容器案,涉案产品货值285万元。
■法治时刻
科技日报讯 (记者林莉君)近日,质检总局发布了2013年“质检利剑”行动十大典型案件,这些案件中,最高涉案货值近2000余万元人民币。
这10起典型案件包括:
1.广州市白云区质监局查处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蓝博迪尼皮具厂生产伪造产地的“FURLA”手提包案,涉案货值达618.89万元。
2.广东省乐昌市质监局查处乐昌市原贮木场制衣厂一加工点生产假冒香水和车用芳香剂案,经物价局评估,涉案产品货值达1963.42万元。
3.江苏省扬州质监局查处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未取得充装许可证非法向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液氯案,货值205万元。
4.江苏省泰州质监局查处靖江市集能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未经许可非法改造压力容器案,涉案产品货值285万元。
5.天津市质监局查处天津佳欢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假冒汽车钥匙案,货值金额696万元。
6.武汉市质监局查处刘威制售假冒“飞洲”电缆案,货值190余万元。
7.江苏省张家港质监局查处江苏亚飞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力电缆案,货值20.8万元。
8.河北省沧州市质监局查处沧州胜得肥业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肥料案,货值56.9万元。
9.吉林省柳河县质监局查处中国扬子集团滁州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非法生产销售小学生校车案,货值30万元。
10.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质监局查处满洲里市达赉湖矿泉饮料有限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PET饮料瓶案,涉案货值1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