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公告称完成对香港永隆银行强制性收购
公告称,已于2008年11月13日将强制性收购通知寄发给“持异议永隆银行股东”。截至2009年1月14日,招行已收到有关3,897,985股永隆银行股份(占永隆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68%)的有效回应。依照香港法律,持异议永隆银行股东有权于强制性收购通知日期起计两个月内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反对令。根据2009年1月15日进行的查核,并无任何持异议永隆股东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反对令。因此,招行有权及必须收购剩余永隆银行股份。
强制性收购于2009年1月15日在所有剩余永隆银行有限公司(WLB)股份转让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MB)时完成。CMB就剩余WLB股份应付价格之金额由CMB转让予WLB,并由WLB以信托形式为持异议WLB股东存入独立账户。持异议WLB股东须与WLB联系,并出示WLB股份所有权证以取回其各自于信托下的应得权利。
另据报,自2008年10月28日暂停交易的永隆银行股份将于今天上午九时三十分起在香港联交所退市,永隆银行在停牌前收报153.50港元。